梁荣彩案件始末。
梁荣彩,贵州省仁怀市人,生前为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2011年11月21日,大白天在教学楼厕所被害,时年19岁。凶手是该学院一名大四男生敖翔,与死者并不相识,出逃三天后在广州向警方投案,供认自己尾随被害人进入女厕,意图实施强奸猥亵,遭到反抗,因害怕事情暴露遂将其杀死。
1、2011年11月21日上午8时18分,梁荣彩和好友进教室开始吃早餐,28分时,梁荣彩男友收到梁荣彩短信,说她每次英语课就想上厕所。
2、10时20分左右,梁荣彩被发现死在女厕内。随后,东莞松山湖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据死者家属透露,梁荣彩致命伤口集中在头部,其中后脑曾遭受重创,最后失血过多而死。死者被发现时下身裸露,但尸检并未发现有精斑。
3、出逃三天后,于2011年11月23日,嫌犯敖翔在广州市越秀区分局广场派出所投案自首。
4、2012年5月2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缓。死者家属后对法院判决多有怀疑,在微博上引起重大反响,经证实多为不实怀疑。
5、2012年5月30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出具书面回复称不支持其抗诉申请。在检察院出示的书面回复里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经审查本院认为一审判决不属于适用刑法明显不当量刑畸轻情形,确定不予抗诉。
6、2013年1月7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东莞理工学院在校大学生敖翔故意杀人、强制猥亵妇女死缓复核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核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广东高院复核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核准被告人敖翔的死缓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