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最大股东是日本人,马云有决策权吗?
日本软银集团持有阿里34.4%的股份作为最大股东,然而阿里还是中国的还是马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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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投票权与股权的分离。创始人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识是股权与投票权是可以分离的。现实情况中,随着公司的不断融资壮大,创始人股权将被不断稀释,很难一直保持公司的绝对控股权。为了继续维持公司的控制权,可以将其他部分股东股权中的投票权分离出来,交给创始股东行使。
2012年阿里巴巴管理层目前仅持有公司股份10%左右,马云一人就占7.43%。如果按照香港股市“同股同权”的原则,投票权应与股权比例相当,阿里巴巴管理层的投票权只有10%左右。摆在阿里巴巴管理层面前原本只有两条路,要么采用“AB股”架构赴美上市,要么效仿腾讯,说服大股东放弃投票权。此前有消息称,为了让阿里巴巴能够顺利在香港IPO,软银愿意放弃部分投票权。
不过,阿里巴巴管理层却希望通过“合伙人制度”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与港交所形成了僵持局面。作为一种制度创新,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曾遇到过质疑。2013年秋至2014年初,香港联合交易所曾就合伙人制度与阿里巴巴展开博弈: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港交所本身需要阿里巴巴这个大单,然而本着港交所坚持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它又需要拒绝给阿里“破例”。8月29日,港交所发布了“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概念文件”,首次就少数股东“同股不同权”的上市制度进行公开咨询——这被外界视为港交所对失掉阿里订单的一种反思。至此,通过夺回多数投票权、设立合伙人制度,这家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电商生态公司,将国外股东“剔除”出决策核心,马云及其团队将控制权牢牢地控制在手中,成为了这家公司真正的控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