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伙人》里的台词「不要跟最好的朋友开公司」有没有道理?
《中国合伙人》里的台词,不要跟最好的朋友开公司,有没有道理?
有一定道理。
《中国合伙人》影片中,佟大为饰演的王阳,在自己的婚宴上,对一起创业的两个好兄弟说了一番真心话: “不要和丈母娘打麻将,不要和想法比自己多的女人上床,不要和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公司”。
这里所谓最好的朋友,我的理解是,他应当是那种,全世界都反对你,但是,你也要站在我身边的,他们之间,是纯感情的关系。
但是如果在一起开公司,在公司成长发展的过程中,大部分都要面临的是理性的东西,条框的东西。如果两个所持的理念不合,或者是一个人能力有限,特长所限,他做得不好,从感情上当然不能追究,但是从公司的管理层面上,不追究个人行为的失职或缺陷,那么,公司就没办法再进行下一步的良性发展。
所以真正关系好的人,不要一起开公司。公司开不开成,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在开公司过程中,两人的关系闹僵了,那是一件得不偿失的情情。
当然,还得看,一个人是把利益放在首位,还是把友情放在首位的问题。
这也就还原到了原题。如果很注重这段友情,还是换个理性的人一起做公司。朋友呢,只负责提供意见,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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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中国合伙人》里的台词「不要跟最好的朋友开公司」很有道理,我发现现实当中也有这种情况发生,为什么最好的朋友反而不适合合伙做生意?
在这部影片中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很明显的利益上的冲突,毕竟给了24%和25%的股份,够可以的了。现在的问题是大家由于在公司运作过程中发生了很多理念上的冲突,甚至还进而对人身进行攻击,把内心深处对朋友的不好的看法也提出来了。这个就影响了好朋友之间的友谊了。而一个人真正的知己也就是那么三两人而已,所以他提出了这一点,不能和好朋友合伙做生意。
因为做朋友不需要计较,但是做生意就必须斤斤计较,这矛盾是不可逆的,所以合伙容易产生矛盾。主要是合伙大家都是老板,三个和尚没水吃就这个道理,很容易会出现分工不均、分酬不匀的状况,一吵起来很容易连朋友都没得做,这个如果是生意人之间的合伙的话有合同规定就能避免,最重要的矛盾是经营理念的不同会导致拆伙,个个都是老板都有自己的策略,没人能一锤定论,所以现代管理中CEO的角色很重要,我一般建议朋友合伙也要搞CEO,合伙归合伙,但是全盘策略得一个人说了算。
还有就是中国有句话叫,朋友是朋友,生意是生意。当你在做生意时,遇事发生了问题,你就不能全造公司生意管理来进行抉择,而会考虑到朋友的感受,会偏离正常的商业准则。最后反而朋友都没得做。所以,不能和好朋友做生意。
所以综上所述,我觉得不要和好朋友开公司是很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