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线明星收入这么高?合理吗?他们的巨额收入和社会贡献等价吗?
这个问题,就是典型【互联网思维】范本。
通信网路的发展,为人类提供了沟通、交流便利的同时,也极大的造成了人们视线的集中化。
没有电视传媒、互联网视频的一百多年前,有艺人吗,有的,各个大城市、各小城市、甚至一个镇子里,都有以表演以演戏为生的人。但是受限于没有如此发达的通信网络,各个不同区位的人只能看到、听到自己本地艺人的表演。这样的各地一哥二哥有多少呢?上万人。
而现在,互联网化之后,全国、全世界都可以听到你的歌、全国全世界都可以看到你的表演。什么结果呢?全国演戏最好的、最漂亮的、最诙谐幽默的那几个人,归拢了原本数万同行的收入于已身。这就造成这些演员or名人的收入极高无比的现象。
这样的现象是社会及科技进步所带来的规则改变。是一种市场现象。
但是!!!公不公平呢?我认为是不公平的。为什么?
科技进步是和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一样,这一行有极强的正外部性。比如,修建一个污水处理厂,如果处理得好,可能会盈点利,但享受到好处的是当地所有居民。建厂的那一方承担了全部成本,只享受到了一小部分开厂的收益。如果不进行政府干预,那么最终结果是,各地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和规模都远远达不到真正这个地方合适的量,真正成本和收益相对平衡的量。
这就是典型的经济学术语:市场失灵。
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到,拥有正外部性的产品、服务如消防、修建公路、办学校。这些都是拥有正外部性的事业(全社会获益的总量高于那个人:做成这些事业所需要付出的成本的那个人),如果对这样的事业不使用政府力量进行调整的话,那么这些事业的数量和规模永远都达不到社会最需要的情形。所以很多东西需要有政府拿老百姓的钱去干,将市场失灵调整好。
回到明星收入这件事,明星收入高,是视频、音频网络,是数字信号技术带来的。通信技术的发展使这个行业的某些人获得了极大好处,但是,这些好处原本!应当!是由承担成本的人所享受的!!因为这技术发展改变了演艺行业,而演艺行业竟然不付钱!!!演艺行业从视音频传输便利性上获得的利益千百倍于普通百姓,但网费呢?视音频使用费呢?有千百倍么?
这就是政府没有调整好了。
科学技术研究的正外部溢价,没有补回到科学技术研究上去。当然,国家有很多明目的补贴,这值得肯定。但是,一个顶级科学家,一个院士,收入不如一个小偶像明星的十分之一,这明显是个极大的问题,补贴的完全不够多。
说白了,公司销售人员卖了产品,因为客户给了他钱,所以他就认为这些钱全都属于他,这就。。。这样的公司必然无法持续发展。
明星赚那么多,是供需的反应,但这是市场失灵造成,所以不公平也不合理,因为这市场是失灵的!科学研发人员、通信网络行业、科学技术研发人员承担了全部的成本(研究时间、精力、工人架设基站等等),但他们应得的利益,因为规则不完善,到了演艺行业演艺公司演艺明星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