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 主要结论
2020-01-21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1)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地质产品可以划分为公共地质产品、准公共地质产品和非公共地质产品。公共地质产品(含准公共地质产品)需要政府提供,主要采用公共生产的方式,要有一支专门的、一定规模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非公共地质产品主要由市场提供。为了实现战略目标,国家财政资金可以介入非公共地质产品提供。但这种介入是一种宏观调控手段,其目的是引导和促进市场提供非公共地质产品,而不是代替市场提供非公共地质产品。
(2)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必须分开运行,有机结合。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有机结合要做好三个方面:一是要发挥好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在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部署上,尤其是对于准公共地质产品的生产,要尽可能弥补商业性地质工作的不足,促使二者的有机结合;二是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三是要发挥好地勘基金的引导作用。
(3)市场经济条件下,完整的公共地质产品生产和服务过程应当包括产品的生产、扩散和应用,各阶段彼此传递需求信息。当前,要特别重视做好服务,要在主动服务理念的指导下,开展地质产品系列生产创新,要重视各种资金渠道形成的地质信息的收集与综合,针对不同用户的产品深加工,研究开发产品的通俗表达和包装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产品扩散和服务。
(4)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地质调查工作提供更及时、更主动的服务。世界地质工作发展趋势是由供给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其中地质调查机构服务意识的转变最为明显,一切以用户为核心、服务优先的意识不断增强。因此当前地质调查工作必须树立“用户优先、服务第一”的服务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质量提高提出的新要求为基点,了解不断变化的社会需要,坚持以用户为核心,通过服务内容的丰富化、服务形式的通俗化、服务手段的多样化以及地质文化的感染力,不断提高地质调查产品的实用性和影响力,使得地质调查工作更加贴近生活、更好地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