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和经验
2020-01-19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山西省和谐矿区建设实践的典型经验可以概括为“结对帮扶,促和谐”。具体措施如下:
(一)建立矿区社会管理工作机制,提升矿区社会管理水平,灵活化解矿村矛盾
山西省明确定位县、乡政府为矿区社会管理的主体,由县、乡政府负责矿区协调矿村关系,煤矿企业要与县政府或者乡政府制定一揽子协议,多方联动,化解村矿矛盾。政府积极引导,在“一矿一策”的原则下,煤矿企业跟县政府或者乡政府签订固定收益协议书,在各地建立了新农村建设基金。基建期的矿口,每年提交5元/吨的新农村建设费;生产期的矿口每年提交10元/吨的新农村建设费。县、乡通过统筹使用新农村建设基金,转移支付,使以前没有福利的无煤村也能获得补贴和福利。
(二)监管督促企业制订职工安置方案,保障被兼并重组企业职工的就业和福利不减少
山西省委省政府及各市县政府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兼并重组主体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被兼并企业职工,明确要求改扩建和新建煤矿等项目都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优先录用被兼并企业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晋煤集团就按照规定全部接收了被兼并主体的国有、集体职工和乡管干部,在“一停四不停”(停产不停电、不停风、不停瓦斯检测、不停排水)期间对在岗的职工发放工资。
(三)山西按照“地方既得利益不减少”的原则,督促兼并重组后的煤炭企业继承原煤矿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
山西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积极要求兼并重组主体煤矿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确保乡村集体和村民存量利益不减少,增量利益有保障。兼并重组后的煤炭企业基本继承了原煤矿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继续积极绿化荒山、修建公路、改造升级电网、解决乡村集体和村民冬季用煤供暖等民生问题。如兰花集团2010年为陵川、泽州、高平等县(区)供应供热取暖用煤15万吨。高平市神农镇张家河村,兼并重组之前,煤矿企业支付村里250万元的分红,加上用于公益建设的支出,总共400万元,2009年重组之后,煤矿企业每年支付500万元的固定收益,并实行乡管村用。古州煤业每年支持煤矿所在村重阳节、儿童节、庙会等节庆经费和村支两委办公经费。
(四)实施“一矿帮扶一村”的政策,积极引导企业支持矿区新农村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
山西还从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资金中切出一块,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推广“一矿帮一村”经验,促进村矿协调发展,化解村矿矛盾,加大能源原材料产业对“三农”的反哺力度。2010年,山西省利用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近30亿元,用于支持山西“七项强农工程”。2011年,山西将继续扩大“以煤补农”的投资规模,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在“三农”项目上的安排预计占35%以上。
(五)通过“一矿办一厂、地下转地上”的办法,力促矿山企业发展非煤地上产业,带动帮扶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村就业和增收
山西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过程中,积极加快矿山所在地的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一个地下矿建立一个非煤地上产业。煤炭企业所建立的坑口电站、砖厂、石料厂、养猪场、化肥厂、石灰厂等非煤地上产业,有效增加了就业需求。如兰花集团在古郊乡先后投入5亿元建设王莽岭AAAA景区,增加了当地居民收入。古州煤业2010年11月组建中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建成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未来三年将提供2500个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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