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后半期英国中等教育的发展及改革是如何形成的?
19世纪后半期,英国中等教育发展的一项主题在于公学改革。为更具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学改革,克拉雷顿委员会接受国会之托在1861—1864年对九大公学进行调查。1864年该委员会发表调查报告,就公学弊端提出改进措施。改革后公学的课程内容有所扩充,管理机构也有所变革。
1864—1868年,汤顿学校委员会对英国900余所捐办文法学校实施调查,并在1868年提交的调查报告中提出设立三类中等学校的建议:第一类中学实施古典教育,面向贵族与大资产阶级子弟设立,开展大学预备教育;第二类中学主要开设现代语、数学及自然科学课程,面向中产阶级子弟设立,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商业、医学、法律等行业专门人才;第三类中学专为中下层平民子弟设立,教育目的在于培养一般性职业人才。由于当时英国政府关注的焦点是普及初等教育,汤顿学校委员会的建议未被采纳。
步入20世纪后,中学与小学的衔接以及向更多的人提供接受中等教育的机会成为英国中等教育发展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关于小学与中学的衔接,哈多报告把“儿童11足岁之后的教育统称为中等教育”,并建议把中等学校分为四种类型:文法中学、两类现代中学(包括在选择性中心小学基础上建立的现代中学和在非选择性中心小学基础上建立的现代中学两种形式)、附设于公立小学的高级班。1938年,《斯宾斯报告》则提出在此基础上增加“技术中学”。这些建议虽未能在当时变为现实,但开设多种类型中等学校的主张事实上得到1944年《巴特勒教育法》的认可。这样,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英国便形成公立中学(文法中学、技术中学与现代中学)与公学并举的发展形势。多种类型中学的出现为更多的人接受不同形式的中等教育提供了可能,1938年约64%的适龄儿童进入中等学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