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业道德有哪些原则?
(一)公务员要有忠诚行为:公务人员要树立公仆意识,忠诚为公众服务,反对官僚主义和特权意识。为社会和公众服务,这是公务员的天职。公务员就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如果政治制度不完善,缺少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再加上公务员存在特权意识,就会逐步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群众、高高在上的官僚阶层。
(二)公务员要有服务行为:为人民服务最早是毛泽东在张思德同志追悼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提出来的。毛泽东提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原则是公务员道德的基本准则,是指导公务员选择职业行为方向的基本原则。
(三)公务员要克服官僚作风:与服务意识相对应的表现是公务员没有服务意识,只有官僚主义作风。官僚主义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对国家和人民的事情漠不关心的思想作风。
(四)公务员要有公正行为:公正就是要求公务员实事求是,秉公执政。
公正还要求公务员做事光明磊落。光明磊落是一种襟怀坦荡、正大光明的道德品质。要做到光明磊落,必须实事求是,坚持真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都要忠诚老实,不要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耍两面派,不搞“小动作”。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党、国家和人民的信任。
(五)公务员要有廉洁行为:《国家公务员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义务。廉洁是人世间最可贵的品德,廉洁是信念的试金石。廉洁自律是保持我们党朝气蓬勃、无往不胜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