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不买商业险有什么影响?
商业保险是属于自愿的。但是如果只投交强险存在安全隐患:车主如果为了省钱或是自恃车技较好而“裸奔”上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继续上路,司机本人、乘坐者和车辆本身都没有保障。“裸奔车”上路撞了行人或者与全保车险的车相撞,他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目前交强险针对财产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而一些宝马车发生碰撞维修要花数千元;交强险对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是11万元,赔付金额远远不够死亡赔偿金。车主只买交强险保障太低,虽然目前交强险提高了保障金额,但由于交强险遵循分项赔付原则,保障程度只能达到基本水平。
相比无处不在的风险和不可预测的出险率,赌运气只买交强险的做法是在不可取。所以车主应该重视汽车商业保险的好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商业车险险种。
有关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建议:如果前一年没有出险,那么车主需要带好前一年的交强险保单,在进行续保的时候可以得到优惠。车主在续保的时候需要注意前后保险期限的衔接,最好能够及时续保,可以提前几天,只有车主提前将保险期限跟旧保单衔接好,才能避免在脱保期间造成事故的损失。
但是这样的后果是未来可能承担的经济成本是非常大的。
这里的经济成本指的是什么呢?
1、如果发生小的刮刮蹭蹭的,自身车辆的经济损失,以及给对方的赔偿损失;
2、发生大的交通事故,自己车辆的维修费用,以及向对方赔偿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
说两个案例吧:
1、我的一个同村发小,在2018年的时候开着自己的QQ从一个小巷子出来上主干道,为了能够冲上那个坡,油门轰得比较大。一出巷子口就撞上了人家一台还没有上牌的崭新的蒙迪欧,把人右前轮都撞飞了。

自己的破车不值啥钱,但是人家的车,定损就定损了7万多,最后怎么赔偿呢?
当然是自己掏腰包了,实际上他给他的车买上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是几百钱的问题,省了小钱,亏了大钱。
2、我自己的一个案例,2020年12月的时候,在深圳的一个隧道,因为跟车相对比较近,所以前方一个自动刹车(嗯,沃尔沃的自动刹车技术不错,不过他也跟车太近了),我就追尾了。

最后自己的车维修花了4万多,对方的车也花费了3万多,快8万的费用。如果没有商业保险,我自己当时的现金是顶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