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这一方针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煤矿工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并在本职工作中自觉遵守和执行,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第一”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相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及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是个注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在生产各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积极主动的预防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在总结了近半年来安全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参考资料: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根据历史资料,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三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从1949-2009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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