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决定离婚,但一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让我们来先了解一下,究竟什么是“离婚”,普通老百姓所理解的离婚就是我跟自己的伴侣去法院或者去街道解除我们的婚姻关系,从此两个人不再是夫妻,然后经过两个人的协商,共同的来分割一下我们的财产,我们也就是离婚成功了,我相信这就是大多数人对离婚的了解。
但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究竟是什么呢?要在夫妻双方经过协议的基础上,或者是通过诉讼,来终止我们之间的夫妻关系,也就是在终止这段关系之后,我们对这段婚姻再也不享有权利和义务,还有一点我们要了解,离婚其实是可以通过两种手段的,一种就是协议离婚,这一种离婚方式是不用去法院的,去街道或者去你所在地区的民政服务中心,其实就能够办理,就是夫妻双方把条件都谈好了,然后再,一张协议上签一个字经过有关部门的确认,我们就算解除了婚姻的关系。
另一种方法就是诉讼离婚,这种离婚方法就适用于,双方在离婚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态度,打个比方说,我现在想跟自己的妻子离婚,而我的妻子不同意,那么我也就没有办法通过协议离婚来达到解除我们的婚姻关系,的这一目的,所以我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这一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在这一过程当中,我们也要了解一件事情,那就是诉讼离婚并不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一般要通过三步走,首先是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我们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有关法律文书,以及相关证据,然后就是,受理部门对提交的文件,材料相关证据进行审查,最后就是判决,但是从民法典颁布之日起,这三个步骤却发生了一些变化。
最大的变化就是,夫妻双方决定离婚要有一个月的冷静期,也就是说我们想通过诉讼离婚,必须要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在这一个月期间,如果提出诉讼的一方,决定撤诉的话,那么也是,没有办法进行最终判决的。
其实我个人觉得,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离婚也是两个人的事情,大家都是成年人,决定在一起和决定分开都是相对自由的,但是作为中年夫妻,我这里特指的是中年夫妻,不是年轻夫妻,中年夫妻的离婚成本实在是太高了,如果真的想要离婚的话,还是劝大家慎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