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不能随意翻建,还会被拆除,怎么回事?
我们要知道宅基地归当地农村经济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情况下是无偿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在取得这项权利之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宅基地老宅不能随意翻建,可能你不符合以下要求:1.户口已迁出本村
户口已迁出本村,自己则不属于村集体户口。但原宅基地的房子仍然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只能在不破坏房屋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只是对房屋局部进行维修加固等工作。等房子坍塌或无法居住后,村集体收回土地。
2.父母属本村户口,自己户口已迁出本村
父母仍然属于农村集体户口,并拥有本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满足建房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重新建造或翻修。房屋可以有城镇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3.宅基地未确权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仅限于农民集体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而且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有严格的限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条件使用。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要符合城乡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是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拥用使用权的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4.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房政策
根据新政策规定,新建房以及翻修老房子都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只有审核通过方可动工建设。国家对宅基地使用是有规定的,不能超过规定的面积。
结语所以,不允许在农村宅基地上翻建老房子,针对只是那些拥有城市户口又有农村宅基地的那部分人,以及列入城乡规划农村的农民。对于绝大部分农民而言,想在自己宅基地上翻建老房子,确属危房,确属需要,只要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在获得批准后,就可以翻建自家宅基地上的老房子了。
一般而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视违法建设的具体情节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措施或处罚。而对于何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上述法律法规并无具体规定。
尤其是相对人在原房屋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与生活质量进行翻建的情况下,违法建设的查处机关应当充分考虑其所作行政行为是否会对违法建设人的居住安全与正常生活产生过度侵害,即应在充分平衡规划秩序利益与安居利益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处理。
实际上,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用途是自住,房屋也未超过原有面积,更未加盖。房屋系一家人的唯一居所,法律并非仅是条文中所罗列的惩处性规定,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益,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城管局应先选择采取责令限期补办规划手续等改正措施后,再针对相应改正的情况酌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