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用途
1、用于一句的句首。
2、缩写。
3、增加易读性。例如:招牌和标签。
4、在某些语言中,有强调的效果。相当于语文中的感叹号。
5、人名和地名等专有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