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两个月,如果离婚了,孩子会判给谁?
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是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所要面临的问题,而且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针对这个问题会产生不一样的意见甚至矛盾。关于夫妻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我国的法律条文已经规定的非常明确了,所以如果夫妻双方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面得不到很好地协商的话,那么就可以让法院介入处理。
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小孩子只有两个月的话,那么应该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呢?其实提出这个问题还需要一个根本的条件,那就是离婚诉求必须由女方提出,或者说男方在必要条件下才提出的离婚诉求。因为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妊娠六个月之内或者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不能够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那么晚在一般情况下,两个月大的孩子应该会被判给女方进行抚养。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在哺乳期列的孩子需要母亲进行哺乳,所以一般情况下是判给母亲抚养,等待孩子过了哺乳期之后,夫妻双方可以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话,那么孩子过了哺乳期之后的抚养权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
但是另外还有三种特殊的情况下,哺乳期以内的孩子可以判给男方抚养。第一种情况就是女方患有较为持久性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的疾病,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生活。第二种情况就是女方具有抚养的能力但是不履行抚养义务,且男方有抚养孩子的意愿。第三种情况就是因为其他的原因此女无法随女方生活。在这三种特殊的情况下,处于哺乳期的孩子的抚养权也可以暂时判给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