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对贪官的刑罚如此严厉,为什么贪官的问题还是源源不断?
因为明朝官员们的贪墨恰恰是因为这种严苛的制度。“沿街叫卖廿三天,苏木胡椒且奉还。今夜去当安乐鬼,胜似人间六品官。”熊召政小说《张居正》中,这首童立本的绝命诗其实很能代表明朝官员生活捉襟见肘的情况,当然指的是那些只靠朝廷俸禄生活的官员。
而童立本身为礼部仪制司主事,六品京官,竟然连一家老小都养不活,而他其实也正是两万京官的缩影。明朝官员的俸禄极低,所以他们为了生计与官员的生活质量,迫不得已去寻求不法收入。明朝多贪官,是因为他们不得不贪。因为朱元璋立国时考虑到官员贪墨的问题,制定了非常严厉的惩罚措施与非常低的俸禄(与其他朝代相比),因为朱元璋认为要想官员们不贪必须阻止他们奢华的生活,外加严厉的处罚。所以朱元璋给官员的俸禄仅能够维持他们“小康”的生活。
而且在工资之外,朱元璋还大力打击贪腐,在洪武年间一个官员贪污三两银子就要受到扒皮的酷刑,所以严刑之下洪武朝的官员都生活得战战兢兢。但是朱元璋没有考虑到一点,那就是社会的发展与物价的上涨。特别是在永乐朝,朱元璋定下的标准成了“永制”。太祖皇帝定下的俸禄能够满足洪武朝官员们生活的需要,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俸禄早已跟不上后来官员的生活需要。
比如在嘉靖朝、万历朝,官员们的俸禄仍按洪武时发放,但是经过那么多次通货膨胀,洪武之后的官员已经越来越生活不下去。即使是位高权重的首辅,他的工资也远远满足不了一大家子的需要。
因为一个官员不仅要维持生活,他还要有出行时的仪仗、还要有雇佣下人的钱等等一切与地位等同的开支。法定收入连基本生活水平都维持不了,那么只能寻求法外收入。严厉的处罚在刚开始有用,但是后来也正是在俸禄与惩罚双重的逼迫下,官员们才开始铤而走险。而在这种情况下贪污也慢慢被默认,贪污渐渐的成为了一种习惯甚至“礼节”。这就像结婚随份子一样,慢慢的随份子的钱越来越多,
但是大家越来越觉得不给不合适。一个官员也认为如果他的下级不给他“孝敬”,就相当于不识时务,相当于不随份子,因为送礼成了官员间交往的基础。所以大家都这样做,并且他们也不觉得这是贪污腐败,整个社会的风气就是这样,而且几乎人人都贪,拿一些“常例钱”不是什么错事。而这一切的根源就是他们只有这样做才能维持得了生活与他们认为的官员该有的生活质量。
而严刑酷法只是加快这个过程的催化剂,归根结底就是朱元璋制定的薪酬制度有问题。其他任何原因基本都是细枝末节,各个朝代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