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携带材料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自由职业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的交纳,申请人凭本人
身份证及本市
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办理个人缴存登记,缴存基数由个人自行申报,应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当年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且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高于全市缴存基数上限。
凡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进城务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有稳定收入来源,个人自愿,均可申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县区管理部在各自区域范围内承办自主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汇补缴、核算、提取和使用业务并实行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