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户口从学校随同到了所工作的单位,落了一个集体户口,现在想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应该如何办理,单位所
毕业后户口从学校随同到了所工作的单位,落了一个集体户口,现在想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应该如何办理,单位所在地和我原户籍所在地是同一个市,但不在同一个县里,户口迁出这对我的养老...
毕业后户口从学校随同到了所工作的单位,落了一个集体户口,现在想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应该如何办理,单位所在地和我原户籍所在地是同一个市,但不在同一个县里,户口迁出这对我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有何影响。
展开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毕业生户籍迁出问题
一、上学时将户口随之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时一般将户口再随之迁出,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把你的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往你的就业单位所在地。二是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现户口迁往原籍,也就是从何地迁入再迁回何地(保留非农业户口)。
二、学生毕业时由保卫处户籍室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原则上不保留户籍。所以毕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到所在院系领取本人的户籍迁移证,以便落户。否则人户分离,需要户籍证明时,本人还需要返回学校所在地办理,会增加你的经济负担和时间上的浪费,也还会给其它方面(如办理各种证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②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③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④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答: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档案可转入户口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的相关问题说明
一、托管的对象及相关注意问题
(一)可以托管的对象
1、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但用人单位没有用人自主权(即无权接受户档)的非武汉市毕业生;
2、已届毕业期限而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应该注意的问题:
1、户口、档案托管遵循自愿原则,即是否托管自愿、选择何种机构自愿。
2、户口、档案的去向一定要确定,不能处于游离不定的状态,更不能随身携带。
3、户口、档案的去向原则上不一定要求同步,即户口、档案可以采取分开处理。
4、生源地为武汉市的毕业生并在武汉就业的,户口要么落实在用人单位,要么回原籍,但档案可以选择托管(单位不接受档案的除外)。
5、回武汉市以外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回原籍,档案的去向在当地用人单位或当地人才机构进行确定。
6、生源地为非武汉的毕业生,在武汉就业或准备在武汉找工作的,户口也可以选择在本市亲属进行挂靠而不托管。否则,在用人单位没有人事自主权及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最好选择托管处理。
7、在6月份,保卫部将毕业生的户口从公安机关下下来,等待去向的确定,如果在三个月内,毕业生没有明确户口去向,户口将自动回原籍(生源地)。档案转至生源地所在人才机构。
二、依据《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如何确定户口、档案的去向?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时候,千万要注意《就业协议书》第一面第二大栏“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中“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和“户口迁入地址”要详尽填写,如果是空白或不详,学校将视其为没有户口和档案的去向,只能作托管或回原籍处理。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没有签定《就业协议书》而只有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的,如果在“毕业时户档去向”一栏没有进行选择或选择第①、④项的,视为没有户口和档案的去向,只能作托管或回原籍处理。
三、关于户口、档案相关的一些建议
毕业时,档案最好不要将档案留在学校,最好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去向确定。不留在学校,而选择托管的好处或功能在于:可以认定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可以评定职称;可以办理跨省调动手续;可以代为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可以出具各类相关证明。这些功能对学校来说,学校是无法具备的,这样会给毕业生的社会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建议不亦将档案选择留在学校。
同时,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交流机构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四、可以选择的人才托管机构及相关服务有哪些?
在湖北省具备户、档托管资质的机构有: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湖北省人才市场、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广州办事处。图表说明:
单位名称 武汉市
人才服务中心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湖北省
人才市场 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 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广州办事处
资格要求 双证齐全 无 无 无 符合入广州条件
收费标准 10元 80元 120元(一卡通) 180元 200元,推荐就业,推荐不成功退150元
档案保管 免费(2年) 免费(2年) 免费(3年) 免费(2年) 500元/年
(落户广州)
办理户籍 本科免费 免费 本科免费,
专科600元 本科500元
专科850元
改派费用 50元
(省毕办收) 免费 50元
(省毕办收) 50元
(省毕办收) 50元
(省毕办收)
办理流程
要点 在武汉市人才市场(车站路1号)自行办理签订户档托管协议,需要上缴学校的就业协议书。 先将《托管登记表》于6月15日前交至各学院,统一盖章。无需上缴就业协议书,可以继续签约。 需上缴协议书。 在省人力资源市场自行办理签订户档托管协议,需要上缴学校的就业协议书。 需上缴学校的就业协议书。
报到流程 拿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户档托管协议书自行到武汉市人才市场报到。 在6月24日后一周内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拿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户档托管协议书自行到省人才市场报到。 拿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户档托管协议书自行到省人力资源市场报到。 拿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户档托管协议书自行到广州办事处报到。
推荐对象 学位证、毕业证齐全。适合在武汉市有工作的毕业生(可以算工龄),适合一心考研的毕业生。人才储备暂不接收专科,有用人单位可以。 所有未就业毕业生均可以,适合暂时托管,但落户后一月内不得办理迁出手续。 所有未就业毕业生均可以,需办理一卡通。可以算工龄。也适合一心考研的毕业生。 所有未就业毕业生均可以。 适合到珠三角找工作或已经找到工作的毕业生。两项服务:1.推荐在珠三角就业;2.落户广州;
五、户口、档案托管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详见《2006年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办法》的具体规定。
2、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学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档托管协议》、《就业协议书》、照片、相关费用办理档案托管和落户手续。
注:前提,学生持《就业协议书》(四份)自行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定就托管协议。然后将武汉市人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交到毕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3、湖北省人才市场、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的托管程序依次为:①、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四份)签定劳动保障事物代理合同(该合同自己持一份,妥善保管,作为以后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②、将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毕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③、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即户口底页)、一寸照片4张及《就业协议书》办理落户手续;④、学校学工部依据《报到证》将档案转至市场。
一、上学时将户口随之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时一般将户口再随之迁出,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把你的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往你的就业单位所在地。二是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现户口迁往原籍,也就是从何地迁入再迁回何地(保留非农业户口)。
二、学生毕业时由保卫处户籍室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原则上不保留户籍。所以毕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到所在院系领取本人的户籍迁移证,以便落户。否则人户分离,需要户籍证明时,本人还需要返回学校所在地办理,会增加你的经济负担和时间上的浪费,也还会给其它方面(如办理各种证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②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③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④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答: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档案可转入户口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的相关问题说明
一、托管的对象及相关注意问题
(一)可以托管的对象
1、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但用人单位没有用人自主权(即无权接受户档)的非武汉市毕业生;
2、已届毕业期限而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应该注意的问题:
1、户口、档案托管遵循自愿原则,即是否托管自愿、选择何种机构自愿。
2、户口、档案的去向一定要确定,不能处于游离不定的状态,更不能随身携带。
3、户口、档案的去向原则上不一定要求同步,即户口、档案可以采取分开处理。
4、生源地为武汉市的毕业生并在武汉就业的,户口要么落实在用人单位,要么回原籍,但档案可以选择托管(单位不接受档案的除外)。
5、回武汉市以外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回原籍,档案的去向在当地用人单位或当地人才机构进行确定。
6、生源地为非武汉的毕业生,在武汉就业或准备在武汉找工作的,户口也可以选择在本市亲属进行挂靠而不托管。否则,在用人单位没有人事自主权及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最好选择托管处理。
7、在6月份,保卫部将毕业生的户口从公安机关下下来,等待去向的确定,如果在三个月内,毕业生没有明确户口去向,户口将自动回原籍(生源地)。档案转至生源地所在人才机构。
二、依据《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如何确定户口、档案的去向?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时候,千万要注意《就业协议书》第一面第二大栏“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中“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和“户口迁入地址”要详尽填写,如果是空白或不详,学校将视其为没有户口和档案的去向,只能作托管或回原籍处理。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没有签定《就业协议书》而只有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的,如果在“毕业时户档去向”一栏没有进行选择或选择第①、④项的,视为没有户口和档案的去向,只能作托管或回原籍处理。
三、关于户口、档案相关的一些建议
毕业时,档案最好不要将档案留在学校,最好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去向确定。不留在学校,而选择托管的好处或功能在于:可以认定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可以评定职称;可以办理跨省调动手续;可以代为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可以出具各类相关证明。这些功能对学校来说,学校是无法具备的,这样会给毕业生的社会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建议不亦将档案选择留在学校。
同时,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交流机构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四、可以选择的人才托管机构及相关服务有哪些?
在湖北省具备户、档托管资质的机构有: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湖北省人才市场、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广州办事处。图表说明:
单位名称 武汉市
人才服务中心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湖北省
人才市场 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 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广州办事处
资格要求 双证齐全 无 无 无 符合入广州条件
收费标准 10元 80元 120元(一卡通) 180元 200元,推荐就业,推荐不成功退150元
档案保管 免费(2年) 免费(2年) 免费(3年) 免费(2年) 500元/年
(落户广州)
办理户籍 本科免费 免费 本科免费,
专科600元 本科500元
专科850元
改派费用 50元
(省毕办收) 免费 50元
(省毕办收) 50元
(省毕办收) 50元
(省毕办收)
办理流程
要点 在武汉市人才市场(车站路1号)自行办理签订户档托管协议,需要上缴学校的就业协议书。 先将《托管登记表》于6月15日前交至各学院,统一盖章。无需上缴就业协议书,可以继续签约。 需上缴协议书。 在省人力资源市场自行办理签订户档托管协议,需要上缴学校的就业协议书。 需上缴学校的就业协议书。
报到流程 拿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户档托管协议书自行到武汉市人才市场报到。 在6月24日后一周内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拿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户档托管协议书自行到省人才市场报到。 拿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户档托管协议书自行到省人力资源市场报到。 拿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户档托管协议书自行到广州办事处报到。
推荐对象 学位证、毕业证齐全。适合在武汉市有工作的毕业生(可以算工龄),适合一心考研的毕业生。人才储备暂不接收专科,有用人单位可以。 所有未就业毕业生均可以,适合暂时托管,但落户后一月内不得办理迁出手续。 所有未就业毕业生均可以,需办理一卡通。可以算工龄。也适合一心考研的毕业生。 所有未就业毕业生均可以。 适合到珠三角找工作或已经找到工作的毕业生。两项服务:1.推荐在珠三角就业;2.落户广州;
五、户口、档案托管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详见《2006年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办法》的具体规定。
2、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学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档托管协议》、《就业协议书》、照片、相关费用办理档案托管和落户手续。
注:前提,学生持《就业协议书》(四份)自行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定就托管协议。然后将武汉市人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交到毕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3、湖北省人才市场、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的托管程序依次为:①、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四份)签定劳动保障事物代理合同(该合同自己持一份,妥善保管,作为以后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②、将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毕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③、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即户口底页)、一寸照片4张及《就业协议书》办理落户手续;④、学校学工部依据《报到证》将档案转至市场。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