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两者的区别是:全资是100%出资,股东只有大公司一个,大公司拥有100%的股权 。控股是不止一个股东(股东除了大公司还有其他股东)股东至少是2人或以上,在所有股东中,大公司的股权比例是最大的一个或者股权比例虽然不是最大,但有子公司的实际的控制权和经营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控股公司与公司之间是出资人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在对外承担责任时,是以公司名义承担责任,在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未出资、不履行出资义务时、控股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在日常行政管理过程中,控股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权无权干涉。
扩展资料:
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国际子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行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