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社保分为几个档次
法律分析:湛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和4486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第四类片区4486元60%(2692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的300%(20004元/月)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80%(414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失业保险。参加企业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和湛江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湛江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