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怎么判定责任
法律分析:不论谁先动手,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如果是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如果伤情鉴定一方为轻伤及以上,那么得立刑事案件,不可调解,由检察院起诉。不过对于这类轻伤害案件,法院基本以调解为主,最多判个拘役。
大体上处理打架问题基本就是这样,但是没有一模一样的案例,所以也没有绝对一样的处理方法和结果,同样的因纠纷引起的打架,有的可能几句话就调解掉了,有的会相当麻烦,最后变成所谓的上访人员。
最简单的打架尚不构成犯罪的,以批评教育,调解为主,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话,同样是打架,根据具体案情不同,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寻衅滋事罪(比如无事生非、争强好胜把人揍一顿,致人轻伤以上是从重情节但不是必要条件)等。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