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往往一个损害后果的出现是由多个原因引起的,既可能有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也包括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过错根据其类型分为故意与过失。
侵行为分为以下几类:
一、一般侵行为和特殊侵行为(按照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
1、一般侵行为:致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一般侵行为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对己行为负责的原则。
2、特殊侵行为:指行为人即使无过错,但他人的损害确系与行为人有关的行为、事件或者特别原因所致,因而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规定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特殊侵行为主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行为主要有:(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行为。(2)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行为。(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行为。(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行为。(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行为。(6)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行为。(7)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8)无民事行为能力、限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