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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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在以下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职工主动辞职的;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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