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大学生就业补贴需要的条件有下面三个: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大学生就业补贴的申报发放流程
(一)申报
就业、实习补贴申报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申请、推荐就业、实习补贴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申请人)与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申报。申报包括收集材料、填报信息、审核、公示等必要环节。就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发放
就业服务中心向财务结算中心提交用款申请及审核通过的补贴发放人员信息(含纸质和电子版人员信息明细表),财务结算中心依据政策规定安排资金并办理资金支付,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账户。
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