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可以。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包含三种类型: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有效期满换领(包括换领指纹证)。
具体流程如下: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居民身份证收费及有关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扩展资料:
根据公安部规定,以下情形不得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容貌变化较大,或者人口系统照片与历史制证照片差别较大,且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申请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址(省内住址变更的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5、有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不良信用记录的。
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供的证件(明)是: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
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以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件(明),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等就业证件(明),学生证、学籍证明等就学证件(明)等任何证件(明)之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