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6小时。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这里所说的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指的是上午和下午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时间(包括自习和课外活动),中午放学至下午开始上课之间的时间是学生自由支配时间,学校和教师不得要求学生自习、午练、午读等。
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学生年龄偏小,正是处在身体和心智两个方面慢慢成长和成熟的关键时期,对于那些来自于外部的沉重学业和心理压力自身是无法抗拒或拒绝的,也只能全力承受,有累有苦也说不出,这对孩子们健康成长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这也正是国家作出这样规定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