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驾照,在上海处理交通违章, 要扣12分,怎么办?
外地驾照扣12分可以在上海或者驾驶证核发地进行记满12分学习教育考试,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教育考试办理程序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携带以下材料,在15日内到车辆管理所分所的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学习通知书: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
(3)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
(4)持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必须持《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满12分记录通知书》,申请办理学习、考试登记手续。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3、按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后,二十日内进行科目一考试;
4、参加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进行科目三考试;
6、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7、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降级换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上海-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教育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