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宫等级制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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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后宫等级分为八等级,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
太宗初始,定“一后四妃”的后宫制度,除立有皇后外,还有分局关睢、麟趾、衍庆、永福四宫的嫔妃;世祖入关后,完善后宫制度,皇后居中宫坤宁宫,设东六宫:景仁宫,承乾宫,锺粹宫,延禧宫,永和宫,景阳宫;西六宫:永寿宫,翊坤宫,储秀宫,启祥宫,长春宫,咸福宫;合称“东西十二宫”,后妃亦按等级分为
中宫皇后【母仪天下掌凤玺】 皇贵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 贵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 嫔 贵人 常在 答应在同等级的妃嫔中,两字封号的妃嫔要稍高于一字封号的妃嫔,同理,三字封号高于二字封号。
扩展资料:
清朝后宫礼仪:
1、自妃位以上可为一宫主位,居于东西十二宫正殿中,管束一宫嫔妃,有升降宫内嫔妃的权利。
2、若一宫尚无主位时,便由宫中位分最高者暂管宫内事务。
3、后宫嫔妃每日上线需至太后、太妃、皇帝、皇后与所居宫中主位娘娘处请安,其他高位处可视情况而定。
4、嫔妃若是犯了小错,可在自己宫中禁足,不得侍寝,禁足天数由主位妃嫔决定,但不可因一己之私而将人禁足,不管是陷害还是确实犯错,要有确实的证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清朝后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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