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的规则和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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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的规则和基本常识如下:
比赛分为两队参加,每队11人(一般情况下,比赛期间每队允许替换三名替补球员),其中必须有1名守门员。全场比赛为90分钟,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比赛中有1名主裁判和2名边线裁判,每个半场,主裁判可以根据场上的人耗时情况进行补时,如果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则90分钟内两队若打平,进行上下半时各为15分钟的加时赛,若依然打平,则通过罚点球分出胜负。
基本常识:足球是一项以脚为主,控制和支配球,两支球队按照一定规则在同一块长方形球场上互相进行进攻、防守对抗的体育运动项目。因足球运动对抗性强、战术多变、参与人数多等特点,故被称为“世界第一运动”。
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门柱间及横木下越过球门线,而并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均为攻方胜一球。在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如双方均未胜球或胜球数目相等,则这场比赛应为“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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