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的当代意义
中国书法的当代意义
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最具代表性的艺术文化形式。在古代,纯粹意义上的书法只是文人的一种笔墨游戏,用来抒发情理。书法没有独立的表现形式,它依托于汉字,往往是以诗文为载体。古人的诗,是一个综合全息的形式,要么和吟诵歌曲结合,要么则与书法墨迹为一体。
古人写书法,本质是为了写诗文,书法与诗文是形质一体的。只有诗文的书写,古人才定义为书法。而后人则不仅仅如此,古人的所有墨迹,包括政令书写,或碑刻或信稿都被后来的人当作宝贵的书法资料来学习。这便是后人广义上的书法概念。
今人都知道学习书法要师法古人,但是要想到是,你要向古人学习什么?你在书法里想获得什么?这个很重要。不得不说,我们后来人对书法有很深的误会,其中之一,就是混淆了书法的实用性、艺术性和文化性。
书法的实用性
书法是一种汉字的实用书写形式。现在界定的书法范畴,和汉字发展几乎是重合的。这是典型的用后来概念定义历史的做法。比如董作宾、罗振玉等甲骨文研究者把甲骨文发展成了一种书法艺术形式,而我们就理所当然的认为甲骨文是更早古人的“书法创作”。
这其实是一个误解的概念,就如同很多人认为苏轼、王安石仅仅是文学家一样。在汉代之前的汉字形式,仅仅具有实用性,书写者并没有书法艺术所调用的身心状态,他们也并非为了创作艺术而去写这些内容,而完全是为了实际应用。书法留下的政令书写,墓志碑刻就是此例。
比如《多宝塔碑》《神策军碑》《九成宫醴泉铭》等并非艺术层面的创作,只是政令的书写,体现了书写者自发的技术性。广义的书法含义在古代是文字沟通的一切形式,而后来的具有艺术眼光再来看这些实用性书写,则会从艺术角度产生一种新的取意,这是后人的新发现,却不是前人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