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字有哪些?
汉字演变过程如下:
甲骨文、大篆、小篆、隶书、楷书、(草书、行书)五种字体(其中有的已简化,另加简化字楷书,共七种字体)。金文的少数字用籀文或战国文字等字体代替。
1.甲骨文:商朝时刻写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称为“甲骨文”。从商朝开始的。
2.金文:是商周时代铸刻在青铜器上的铭文。又称钟鼎文。金文有粗而宽的笔画,点画圆浑,金文比甲骨文更规范。
3.大篆:西周晚期,金文形体趋向线条化,笔画比较整齐、匀称;小篆:李斯按照秦国的文字标准,对汉字进行整理简化,在全国推行,这种新字体叫小篆。
4.隶书:篆书笔画圆转。符号性显然大加强。小篆文字规范了,但书写不方便,民间流行一种更简单的字体,叫隶书。
5.楷书:汉朝后期,隶书又演变为楷书。字形结没有什么变化,书写更为简便。
6.草书:草书特征是笔画连带、结体简约、字形奔放。
7.行书:行书是介于楷书和草书之间的字体,比楷书简便,且比草书易辨认。
例子如下:
“声”的含义即是声音的意思,它是只服务于我们的听觉的一个表达系统。一个“声音”被赋予了一定的意义、表达一定的事物,它就形成了一个可以用来交流的工具,也是语音的进化。
“象”其实是“形”的拓展,也就是把一些象形文字互相组合,然后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象”,从而创造出了更多的字。这些象形的文字(比如:日、月等)和字(形声相益谓之字)进行更高层次的组合,就会形成可以表示各种事物、意念的诸多文字。
“理”,我们对“理”的理解即是推理、扩大、延伸的意思。汉字的扩展延伸即是通过“理”来推进的,就是说相“象”的事物,其“理”也应该相通。举例子:如“明”字,代表明亮的意思,但也可以延伸出“眼睛看得清楚,心里看得明白,事情显而易见”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