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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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霄霄律师
2023-02-21 · 超过5050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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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税金及附加不是费用类科目。因为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规定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法律客观: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第二条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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