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前一定要做婚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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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不一定要婚检,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原则。
一、婚检具体流程如下:
1、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单人1寸近照3张到婚姻登记处审核、填表;或者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单人1寸近照3张到妇幼保健院婚检室审核、填表。
2、进入免费婚前体检中心。
3、抽血(空腹)。
4、男:男婚检室检查。女:女婚前保健室检查。
5、X光胸部透视(已妊娠者禁做)。
6、在婚前卫生宣教室婚前卫生指导、看录相、医生解答咨询。
7、男婚检室发放医学婚前检查证明。
二、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流程是: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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