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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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正确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好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其优越性体现在: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民族平等原则、国家整体利益和各民族具体利益的高度结合,有利于国家的统一领导。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了聚居的少数民族能够充分享有自治权,同时散居在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的极益也能够得以保障。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行政区域和经济文化发展区域有机结合起来,能够更好地因民族制宜、因地区制宜地发展经济文化事业。
(4)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各民族间的互相合作。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民族平等原则、国家整体利益和各民族具体利益的高度结合,有利于国家的统一领导。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了聚居的少数民族能够充分享有自治权,同时散居在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的极益也能够得以保障。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行政区域和经济文化发展区域有机结合起来,能够更好地因民族制宜、因地区制宜地发展经济文化事业。
(4)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各民族间的互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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