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副教授是什么级别
大学副教授是什么级别介绍如下:
副教授通常相当于高校中的副处级干部。
副教授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没有行政级别。如果其本人担任有学校的行政职务,则根据其学校的地位和担任的级别有关。假设清华大学的副教授同时担任院长职务的话,因为清华大学属于副部级单位,其院长的行政级别是副部级。不过大家都默认副教授通常相当于高校中的副处级干部。
副教授虽然没有行政级别,但其在工资福利方面的待遇,一般按照副处级对待,教授按照正处级对待。另外,不同大学的副教授也会有差别。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副教授的岗位规定
1927年国民党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开始规定了这个职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
1960年3月5日,国务院颁发有一条规定,讲师提升为副教授的业务条件是:能胜任本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成绩优良;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能够密切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就,提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副教授的主要职责是担任某些学科的讲授,和教授共同指导或单独指导学位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欧美一些国家的大学规定副教授必须在一定年限内作出教学和科学研究上的成就,方可升任教授,否则离任改就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