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证明怎么开啊
开转学证明的方法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要提供户籍迁移证明材料;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向转出学校提出失书面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
3、转出学校同意后,转出学校提供学籍表,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根据所提供的学籍信息1~2项关键证明材料,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起转学申请。
4、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核准,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转学业务。
5、转出学校保留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将转入、转出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属市教育行政部门。
向转出学校提出失书面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转出学校同意后,转出学校提供学籍表,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核准,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转学业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将转入、转出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属市教育行政部门。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及注意事项:
1、转学受理时间
转学申请受理时间调整为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开始申报,至开学前一周截止。
预留一周时间供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集中审核,办理有关转学手续。原则上,申报时间过后不予受理。
2、转学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转学办理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
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网站。
进入平台后点击【用户中心】进行登录操作,如无账号,则使用手机号码注册。
登录后,进入网站首页后点击【义务教育业务办理】,点击【办理中小学转入就学】--【立即办理】,填写转学申请信息提交即可。各有关学校、县区教育部门在平台上予以核办。
3、义务教育阶段转学使用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已在我市区域范围内分配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符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学:
一是因监护人原有住房拆迁或交易等原因发生实际居住地跨县区变更而难以在原就读学校学习的。
二是外来务工人员由外地来昌务工,其随迁子女需转入本市学校就读且提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三是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安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