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员工使用盗版软件是否犯法,公司需要负责任吗?
需要看公司规章制度。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无禁止性规定,且明知员工安装盗版软件而默许使用,则员工不应负责,而由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公司明确规定不得安装盗版软件,因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员工应负责任。
企业用户使用盗版软件是属于非法复制著作权人软件的侵权行为,为此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软件最终用户的侵权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软件最终用户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一般就是要求企业用户停止使用侵权软件;赔礼道歉,一般根据原告的要求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道歉信。
扩展资料:
《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即原版权所有人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综合上面的介绍,个人使用盗版软件也会构成侵权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企业用户使用盗版软件是属于非法复制著作权人软件的侵权行为,为此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软件最终用户的侵权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软件最终用户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一般就是要求企业用户停止使用侵权软件;赔礼道歉,一般根据原告的要求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道歉信。
同意2楼的意见
如果是工作需要,只是侵权,而不构成犯罪.
那如果我和几个朋友组织在一起,用盗版软件为一家公司做东西,这种行为算什么行为呢?构成犯罪吗?如果被查到,会受到什么处罚?
如果公司个人只是作为学习该软件,而且在不知情是否盗版的情况下使用,能算不算侵权,因为比较多人都是在网站上下载的,这样我们也搞不懂是不是盗版的软件啊,那如果用了,但仅仅只是作为个人学习所用,公司是否需负责任,是否构成侵权?请回复,谢谢!
为个人的学习、研究使用不侵权。如果利用盗版软件为他人做东西就侵权了。
如果公司不知情,公司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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