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产权协议书,恳请律师与懂法人士帮忙解答!(*^__^*)

A为房产证的户主,A与B签订关于房屋所有权协议书,A承诺房产产权归B所有,请问:1.此协议能否获得法律公正,并且具有法律效力?2.此协议可否禁止A在任何时候将房产转移给B... A为房产证的户主,A与B签订关于房屋所有权协议书,A承诺房产产权归B所有,请问:
1.此协议能否获得法律公正,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2.此协议可否禁止A在任何时候将房产转移给B以外的其他人?
3.如果此法不能保证B一直拥有此房产所有权,而A坚持作为户主身份存在,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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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rt
2010-11-23 · 超过18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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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份协议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属于自然人之间的自由协议,但是即使公证的话,也只是在A和B之间有很强的约束力。因为我国的法律规定,房产作为不动产,它的转移是以房管部门的登记确定效力的。
其次,如果第三人不知道有这份协议的话,也就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他只要看到房管所的房产证确实是A的,而且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是可以购买该房子的,对于B的损失,只能依据之前与A签订的协议向A索取违约金或者是赔偿。
最后一种情况的话,在A和B之间这份协议是有效的,只要A还是房主,B都可以依据这份协议要求A过户,或者赔偿损失
总的来说,这样的协议就像签了买房合同但是还没过户一样的,过户登记抵抗所有第三人,不过户的话只在彼此之间有效,遇到善意第三人的话就可能产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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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忘江湖abc
2010-11-23 · TA获得超过47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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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动产物权实行登记要件主义,此主义以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不动产变动除了双方合意之外,还要进行登记。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就是说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如果被别人(善意)买了就拿不回来。登记所有权才会转移至你。但合同的效力不变,就是说如果被善意第三人买走,你可以根据合同向求偿。
1 不具有公示效力.登记要件主义,登记才取得所有权。合同是有效力的,但是无法依靠合同保障房屋所有权。
2 不可以。只有登记可对抗可完全保障或预告登记(一般用在预售中,房子还没建起来,有期限的)

3 B从来都没有取得产权。只有登记才可以。房子还是A的,B可依合同享有求偿权利。拿好合同把A带去登记过户了就安枕无忧。

参考资料: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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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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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协议基本上废纸一张,1,公正有法律效力但是没有强制效力,就是说A不遵守协议的话你只能获得赔偿而不能获得房屋产权
2,不能,A仍可以自由转让给其他人,你们的协议对其他人无效
3,过户才是保证所有权的最好方法,过户了可以强签,过户可以参见0律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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