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家庭内部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们家04年买了一套房子共12万,首付我出2.7万,我妈妈出3万,我妹妹出2千,房屋写我和我妹妹的名字,06年9月我们3人协商写了份家庭内部协议,内容如下:原房屋XXX(地址),由(XXX)妈妈,(XXX)我,(XXX)我妹妹3人共同出钱购买,户名是(XXX,XXX)现经家庭内部协议,根据个人意愿,(XXX)妈妈,(XXX)妹妹自愿让出自己的房产给(XXX)我,即房屋产权和土地所有权归(XXX)我所有。协议一式3份,各收一份,特立此协议做凭据。最后3方都签名,补充协议我2年前付3万元给我妹妹,(已经付清)。我没在房管所过户改名,现在我妹妹想反悔。问下我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展开
有法律效力。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协议书
第一:主体必须合格,既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
第二:必须是民事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内容必须合法且不损害公序良俗没有公证的协议,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协议之所以效力高,是因为公证机关证实了协议是双方意思的证实表示,内容合法,这种效力是法律所承认的
“即房屋产权和土地所有权归(XXX)我所有。”
土地所有权???
有效.
参考资料: 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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