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家庭房产和财产问题?
1、我和老公是2004年2月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于2004年10月举行的婚礼,但是房子是在2003年年底购买的,当时也是由老公家付的首付款16万元左右,房子是按揭贷款10年...
1、我和老公是2004年2月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于2004年10月举行的婚礼,但是房子是在2003年年底购买的,当时也是由老公家付的首付款16万元左右,房子是按揭贷款10年还12万元。由于婚后老公和我AA制,但他说房贷要加息了,非要我同他一起将我的住房积金和结婚时双方亲友给的彩礼钱一并用于还房贷,当时也没多想就和他还了,期间有时他没钱时,我也帮他还过几次,记不清了,反正是我把我的钱取出后给的他,也没什么手续。房子于2005领取的房产证,房产证上是我老公的名字,2006年年底老公将剩余房款全部还清。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如果离婚的话,我能分到房产的一半吗?新婚姻法有何具体年限的规定。
2、此外,由于AA制,双方的工资和奖金都不知道,家用电器都是女方在进行完结婚登记之后买的,也没注明购买者的姓名,这些家用电器是不是以后就归为共同财产了。 展开
2、此外,由于AA制,双方的工资和奖金都不知道,家用电器都是女方在进行完结婚登记之后买的,也没注明购买者的姓名,这些家用电器是不是以后就归为共同财产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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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如果一方在婚前首付按揭贷款购房,且在婚前已经取得房产证的,在离婚时应将房屋判归该方所有。对婚后偿还贷款的部分及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升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就该部分对对方进行补偿。如果是在婚后取得的房产证,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将婚前支付的部分补偿于给付一方。
婚后购买的任何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最。
婚后购买的任何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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