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应届生试用期被解雇?
我应聘到杭州的一家外企公司,经过了初试和复试,(复试进行了2天的时间),然后见了公司的副总经理,他说我们可以来上班,进入了试用期。于是从上周一(3月24号)开始上班,周五...
我应聘到杭州的一家外企公司,经过了初试和复试,(复试进行了2天的时间),然后见了公司的副总经理,他说我们可以来上班,进入了试用期。于是从上周一(3月24号)开始上班,周五(3月28号)公司安排我去无锡的公司进行培训两个月。我当天到了那里后,下午总裁接见了我们,他让我们做了自我介绍,然后问我英语六级考了多少,我说429刚刚过,当时旁边的一个负责人就说现在六级427过,说我的英语有待加强,而另外一个和我一起去的同学考了487,于是总裁让我们出来了,一会他们通知我明天来公司一趟,本来以前说周末不用来公司的。昨天早上我就去公司了,那个负责人就告诉我,说总裁不想招这么多的应届生,说综合考虑了一下,我并不适合。还说下午还有几个女的要来面试。他们让我把行李带回杭州,然后星期二去找杭州分公司的负责人,结算24号到25号的工资。我当时不知道符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他问我有什么问题?我说没有,因为想着下周二还要去杭州分公司见他们,就想回来咨询一下,我不知道他们这样做符合新劳动法试用期的规定吗?哪个好心人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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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如果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首先单位得和你明确说明有关"录用条件",若没有明确关于录用条件的说明,这样的解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看起来你在那家单位也不可能呆下去,还不如要求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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