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美国宪法》体现了哪些原则

 我来答
青妍知识屋
推荐于2016-09-18 · 知道合伙人文学行家
青妍知识屋
知道合伙人文学行家
采纳数:3809 获赞数:389086
学校学科带头人 青年骨干教师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1、三权分立、联邦体制、宪法至上、人人平等。
尽管美国宪法历经多次修改,但是1789年宪法的基本原则至今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权分立——美国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部分权力相互之间保持独立.在理论上,三权是完全平等,并且互相制衡.每种权力都有限制另外两种权力滥用的职能.这就是现代民主社会著名的三权分立原则.一般认为其思想根源来自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著作《论法的精神》
联邦体制——美国宪法规定美国采用联邦制的国体.联邦政府只拥有在宪法中列举的有限权力,而其余未列明的权利都属于各州或者人民.(参看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
宪法至上——美国宪法以及国会通过的法律的效力高于其他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自从1803年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之后,美国联邦法院系统拥有了违宪审查权.这意味着联邦各级法院可以审查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是否与宪法相抵触,并且可以宣布违反宪法的法律无效.同时,法院还可以审查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各级政府颁布的法令的合宪性.但是,法院的这种审查权不能主动行使,只能在某一具体诉讼中被运用.因此,这也被称作“被动的审查权”.(参看美国联邦政府诉尼克松案)
人人平等——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人人都有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各州之间也保持平等地位,原则上任何州都不能获得联邦政府的特殊对待.根据宪法的规定,各州要互相尊重和承认彼此的法律.州政府和联邦政府要在形式上保持共和体制。
根据美国宪法第5章所规定的程序,美国国会可以通过宪法修正案.此外,美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州可以联合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一旦修正案获得通过,将被视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其效力等同于美国宪法主文。
山东省飞飞
2015-04-06 · 知道合伙人历史行家
山东省飞飞
知道合伙人历史行家
采纳数:3905 获赞数:161848
给你不知道的历史..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联邦制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民主原则.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