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税务会计计算题

某企业2008年发生下列业务:(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2)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 某企业2008年发生下列业务:(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2)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委托一家运输公司将该批材料运回企业,支付运杂费0.3万元;(3)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4)收取当年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专利实施许可费,取得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5)全年销售成本1000万元;全年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400万元;全年管理费用300万元,含招待费80万元,新产品开发费用70万元;全年财务费用50万元;(6)全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含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赠20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捐赠10万元,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7)全年税金及附加43.7万元。
要求计算:(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3)该企业对广告费、招待费和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4)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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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奋斗
2010-11-25 · 超过24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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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2000+2+60+10-0.3-1000-500-300-50-40-43.7=138
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
(调增、调减额)
国债免税,收入的纳税调整额=2000+60+10=2070
调增事项:400-(2000+10)*15%=98.5
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发生额的60%但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0.005所以
80*0.6=48>(2000+10)*0.005 即只能扣除10.5,调增80-10.5=69.95
罚款2
捐赠20万只能扣138*0.12=16.56 调增20-16.56=3.44
直接捐赠调增10
调减事项:70*0.5=35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38-2+98.5+69.95+2+3.43+10-35=284.88
应纳所得税额=284.88*0.25=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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