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工需要司炉工上岗证。锅炉工是特殊工种,上岗必须携带操作证。
由于锅炉是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所以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之后并取得市级以上安全监察机构或经授权的县级安全监察机构发放的司炉上岗证,才被允许独立操作相应类别的锅炉。
扩展资料:
要成为一名司炉工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与技能。
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人员,须经过3个月的司炉实习操作,然后再参加具有资质的“司炉工培训考核站”的理论培训,经实践与理论考核合格,并取得司炉工的上岗操作证,这是首要条件。
还应该熟悉所操作锅炉的结构以及各种辅机和安全附件的操作方法,并能对锅炉及辅机进行日常的调整和保养。当然,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防止事故发生,这点对一名司炉工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资料:
锅炉工需要司炉工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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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是工业、农业及民用中不可缺少的动力设备。由于锅炉是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所以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之后并取得市级以上安全监察机构或经授权的县级安全监察机构发放的司炉上岗证,才被允许独立操作相应类别的锅炉。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而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务院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就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 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作业;
(2)锅炉司炉;
(3)压力容器操作;
(4)起重机械作业;
(5)爆破作业;
(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
(8)机动车辆驾驶;
(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要从事上述特种作业,必须具有特种作业资格。劳动者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之后,才能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然后才能从事特种工作。
参考资料:特种作业资格—百度百科
锅炉是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烧锅炉的工作人员即锅炉司炉人员(以下简称司炉)是特种技术作业人员,需要持证上岗,而且获得该合格证,要求比较高。
司炉的培训和考核由安全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检查组织司炉培训考试单位的条件;
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对教学大纲和考试题库的统一审定工作;
地、市级(或经授权的县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审查教学程序、教案,监督检查教学质量,对考试现场及评分进行监督检查等。
司炉的培训分为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培训的时间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1)理论培训时间:
Ⅰ类司炉一般不少于180学时,
Ⅱ、Ⅲ类司炉一般不少于120学时,
Ⅳ类司炉一般不少于60学时。
(2)实际操作培训或操作实习时:
Ⅰ类司炉一般不少于6个月,
Ⅱ、Ⅲ类司炉一般不少于3个月,
Ⅳ类司炉一般不少于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