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法第七部新补充224条6980不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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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传销,而且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刑法修正案七第224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等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历经三次审议多次修改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表决通过并发布。
第224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于2015年11月1日实施。
刑法修正案七第224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等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历经三次审议多次修改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表决通过并发布。
第224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于2015年1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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