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赏《太阳吟》自闻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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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一至三节算作第一部分。写的是诗人清晨从睡梦中醒来,猛然间瞥见太阳而生出的一系列感想。于是,那聊以忘却乡愁的美梦消逝了,他又不得不回到这块陌生的土地,不得不透过窗户望着那黑气冲天的工业烟囱。现实生活的紧张感使他对无觉无知的酣梦格外钟情,尽管他并不能永远地陶醉在梦中,但这乍然醒来的强烈的不适感却也很自然地让人迁怒于物。在他看来,太阳的出现实在是太粗暴、太不近人情了,“刺得我的心痛”!那难捱的白日又要等多久才能结束呢?这个意思在前一首《晴朝》里已经有所表现。 然后,太阳的“热”也为诗人体验到了。太阳冉冉升起,大地逐渐为之增温,那些在花草丛中晶莹闪烁的露珠被烘烤干了。但是,给万物以生机的太阳于“我”又何干呢?诗人那迎风落泪的眼眶永远都是湿漉漉的,太阳的热度还远不足以将它们烘干。因为比起故土的温暖来,太阳的这点热度实在太不值一提了。自闻一多去国离乡以来,泪水就常常伴随着他度过了无数个寂寞孤独的日子。在《晴朝》中,诗人也说:“地球平稳地转着,/一切的都向朝日微笑;/我也不是不会笑,/泪珠儿却先滚出来了。”不过,也有必要指出的是,太阳 也烘不干的竟是诗人的“冷泪”,可见,这还不是《晴朝》中滚出来的“泪珠儿”,它们很可能是诗人梦乡的产物,在梦中见到了那想念已久的故乡,于是激动得泪如泉涌,等到早晨,这泪水就已经冰凉冰凉的了。 接着,诗人又把目光投向了已经升入高空的太阳。他想到,这一天才刚刚开始,太阳还需要多长的时间才能再度没入地平线呢!这“九曲回肠”的“十二个时辰”实在太长太长,况且,他的留美生涯才刚刚的开始,还有漫长的五个年头啊!这整整的五年竟然也都要象这一天似的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地度过,那又将是怎样的痛苦呀!1992年冬,闻一多在一封家书中写道:“一个有思想之中国青年,留居美国之滋味,非笔墨所能形容。……我乃有国之民,我有五千年之历史与文化,我有何不若彼美人者?将谓吾国人不能制杀人之枪炮遂不若彼之光明磊落乎?总之,彼之贱视吾国人者一言难尽。”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缓刑”吧?一般认为,诗人所说的“缓刑”就是洋人对中国人的欺侮和岐视,即“彼之贱视吾国人”,这在当时是的确存在的。而我又还想强调一点,即这样的“岐视”还并不一定都是生活态度上的,它更具有一层文化上的涵义。在二十世纪,西方文明已经达到它的鼎盛,实现了“现代化”的目标,而中国文化却仍然处于封建专制的统治之下,这一历史性的差距必然在各个民族之间造成不小的心理距离。西方人有他们目空一切的姿态,而中国人也可能产生极度敏锐的感觉,亦即所谓的“文化自卑感”。闻一多当时正处于这种“文化自卑感”的笼罩之中,越是在文化教育的实践中产生深深的自卑,他就愈可能极力维护祖国文化的尊严,而故土则是祖国文化的缩影,当然也就更是强烈地牵动他的情怀了。诗的四至六节属于第二部分。写诗人希望借助太阳的力量了解故乡的情况。 乍然醒来时的懵懂引出了万千怨愤,但这毕竟还毫无实际意义。太阳照旧每天升起,驱散人们的美梦,向大地播撒自己的热量,又依旧不紧不慢地完成着自己的使命,任何意气性的怨怒都于事无补。诗人逐渐清醒了过来,他望着高空里运行的太阳,不觉又为它俯瞰一切的优越地位而感慨起来。他幻想能够骑着太阳旅行,“天天望见一次家乡”;他又由太阳的东升西落,往复不已而想起了《淮南子》中的传说:“日出于旸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入于虞渊之汜”这样说来,太阳就是刚刚来自东方大陆,来自诗人的故乡,想到这里,诗人似兴奋起来,他急切地向这位故乡的来客打探消息:“我的家乡此刻可都依然无恙?”“北京城里底官柳裹上一身秋了罢?”在诗人的人生经历中,“家乡”和“北京”是他感受最深的两个地方。“家乡”养育了他,给了他最初的启蒙教育,在后来又是他汲取中国传统文化营养的“二月庐”,自然也给了人伦的亲情和友善。“北京”则是他接受现代文化教育,发展成熟的地方,在北京清华学校就读之时,他还曾对学校多有不满,但时过境迁,同异国他乡的寂寞孤独比较起来,凡是东方古国的一切都显得格外的温馨迷人,让人追恋不已。 诗的七至九节构成了第三部分,写的是诗人与太阳互相认同,从而向他倾吐衷肠。 这思路依然是从太阳东升西落、整日往返不已、奔波不息当中引发出来的。诗人由“太阳”的劳碌奔波而想到了自己,继而猛然悟出了太阳与自己的相同命运:“你也好象无家可归似的呢。/啊!你我的身世一样地不堪设想。”由自己的奔波劳苦、漂泊异乡而设想太阳也有同样境遇,这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的自我平衡吧?如果高居万仞碧空之上的辉煌的太阳也一如“我”的命运,那么,“我”所承受的那份精神压力是否就理所当然地为之减轻了一些呢? 无论怎么说,诗人都的确是把太阳引为了同病相怜的知己,他开始向它倾吐自己的种种烦恼,希望得到太阳的帮助指点。诗人细细地讲述着自己对美国社会的感受:“这不象我的山川”,“这里的风云另带一般颜色,/这里鸟儿唱的调子格外凄凉。”在《孤雁》里,诗人也曾有过类似的描述:“那里是苍鹰底领土”,“那鸷悍的霸王啊!/他的锐利的指爪,/已撕破了自然底面目,/建筑起财力底窝巢”,“喝醉了弱者底鲜血,/吐出些罪恶底黑烟”。 诗的十至十二节是第四部分,写诗人将太阳认作“家乡”,象崇拜家乡一样崇拜太阳。 第十节起着过渡性的作用。诗人说太阳兼有“球东半底情热”与“球西半底智光”。这也就是说,太阳已经不再是世界的旁观者,它本身也由这个世界的基本元素组成,带着东方或者西方的气质与修养,当然,也必定包含着“我家乡”的属性。故乡的文化、故乡的温情必定在旋转的太阳中有所显现。这样就推出了结论“太阳啊,也是我家乡底太阳!/此刻我回不了我往日的家乡,/便认你为家乡也还得失相偿。”诗人将心目中的故乡凝聚成某种精神的化身投射到了太阳身上。于是,每当太阳升起,也仿佛就是故乡的来到,“往后我看见你时,就当回家一次,/我的家乡不在地上乃 在天上!”至此,在心灵纠缠不已的“故乡情结”,得以释放和外化,它辉煌耀眼,运行在万里长空之上,更令人倾慕,令人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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