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问题
某公民张老板上有70岁老母,下有一子才10岁,当他得知自己的了不治之症后,为了使自己年幼的孩子不因为失去自己而丧失生活的来源,他决定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所有财产死后全部归其...
某公民张老板上有70岁老母,下有一子才10岁,当他得知自己的了不治之症后,为了使自己年幼的孩子不因为失去自己而丧失生活的来源,他决定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所有财产死后全部归其子继承。当他与自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到公证处公正时,遭到拒绝。这是因为( )
A、他没有权利实行遗嘱继承因为财产不是他的
B、他必须实行法定继承,因为法定继承最合理
C、他违反了遗嘱应当给没有劳动能力和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规定 展开
A、他没有权利实行遗嘱继承因为财产不是他的
B、他必须实行法定继承,因为法定继承最合理
C、他违反了遗嘱应当给没有劳动能力和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规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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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C 呵呵O(∩_∩)O~,我们的法制心理试题啊……
ps:这个不是不让泄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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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法定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祝福!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法定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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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他违反了遗嘱应当给没有劳动能力和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上述条文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民在立遗嘱时必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上述条文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民在立遗嘱时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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