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案例分析! 5

冯长根(男68岁,妻子早亡)生有两子一女。长子冯强娶妻王利,生有一子冯啸鸣。2006年冯强因公殉职;冯长根次子冯勇娶妻高玉芳生有一女冯小丽;冯长根女儿冯仪。2008年冯勇... 冯长根(男68岁,妻子早亡)生有两子一女。长子冯强娶妻王利,生有一子冯啸鸣。2006年冯强因公殉职;冯长根次子冯勇娶妻高玉芳生有一女冯小丽;冯长根女儿冯仪。2008年冯勇陪父亲去医院看病,遭遇车祸,父子均当场死亡,无法确定死亡先后顺序。查明冯长根留下遗产折合人民币9万元,未立遗嘱。
1)本案中应推断冯长根父子谁先死亡?为什麽?
2)冯啸鸣与冯小丽分得的财产一样多吗?为什麽?
3)高玉芳、王利、冯仪应各分得多少财产?
展开
 我来答
喜气东来福满门
2015-11-29 · TA获得超过3.3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5.9万
采纳率:80%
帮助的人:3765万
展开全部
1、本案中应推定父亲先死亡。因为父子同时一车祸丧生,应该推定长者先死亡。
2、冯啸鸣与冯小丽,两人应分得财产不一样多;因为,长孙冯啸鸣父亲先予祖父前死亡,代父继承父亲一份遗产;次孙女冯小丽父亲推定在祖父后死亡,祖父遗产先由父亲继承以后,再与母亲平分父亲继承的一份遗产。
3、如果长媳王利与公公共同生活,尽了赡养扶助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否则,不参与继承。
分配方案一:王利不参加继承,高玉芳、冯小丽各得1.5万,冯仪、冯啸鸣各得3万。
分配方案二:王利参加继承,王利、冯仪、冯啸各2.25万,高玉芳、冯小丽各1.125万。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船第二条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分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赡养主要义务的,作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案主要考查了几下几个知识点:
一、死亡顺序推定理论;
二、代位继承理论;
三、男女平等原则理论;
四、权利、义务一致理论,即丧偶媳妇对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法律规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14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3219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