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我国如何抓住机遇促进发展应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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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产物。发达国家大部分早在5年前就已进入了老年型国家的行列,因此我们也不必“谈虎色变”。正因为人口老龄化是一个波及许多领域的重要趋势,因此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也必须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内综合考虑,协调运筹,把它作为一个战略性的大问题全面策划,及早部署。
1、做实“个人帐户”,逐步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改为“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目的就是为了迎接下世纪人口老龄化高峰时养老金支付的危机。基金累积制养老金拥有许多优势,它可以帮助正在走向老龄化的中国维持充足的存款率和良好的投资与生活水准的不断提升,它能让劳动者分享经济改革成功的果实,并且拓宽和拓深中国的资本市场。但是由于当前国企处于战略重组阶段,经济效益不佳,养老金替代率又不断提高,因此现在的“个人帐户”实际上起不到积累的作用,存入的基金甚至不能满足当期的支付,“个人帐户”只起到了支付退休金的作用,基本是“空帐”。
为了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模式顺利转变,为制度转换成本寻找积极有效的支付手段已经迫在眉睫。据统计,从1952年到1978年,职工实际工资每年只递增.38%,到1978年职工的货币工资平均才615元,1978年居民人均储蓄额仅有21.88元。而国民收入的积累率却由1952年的21.4%增长到1978年的36.5%,其中有的年份高达43.8%,工资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仅为18.9%。所以国有资产的存量是政府过去长期实行“低工资、低消费、高积累”的政策条件下实现的。因此,从理论上说,通过国有资产的存量和增量支付社会保障的转制成本,将“老人”和“中人”的空帐填实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
关于这笔转制成本的估算,国内外专家的测算不尽相同。据世行1994年测算,大约有1917亿元,只占当年GDP的4%多一点。据国务院体改办课题组1997年的测算,大约在27628亿元—1826亿元之间。笔者认为,如果剔除1997年提前退休者集中以及投资回报率不高等因素,这个成本大约相当于当年GDP的水平。另外,这个转制过程将经历3年,因此分摊到每一年大约只占GDP的3%左右。尤其是在2年至22年之间,是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长而总抚养率相对较低的时期,应当抓住这个黄金时段,增加积累,将空账填空,顺利完成转制的历史性任务。
2、建立老年医疗健康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健康老龄化
按照人的生理演变,人的一生8%的医疗费用在6岁以后,但目前大部分老龄人存在看病难的问题。主要因为经济拮据,无钱看病,有了病也只能“硬撑着”。以武汉市汉阳区为例,老年人中享受公费医疗的只占全区老年人的38%,大部分老人患病时,医疗费全要自己出,那些退休金少而又不能按时足额拿到手的老人显然是难以看病的。至于农村,合作医疗未能普及,许多地方缺医少药,农村老人看病更难。
首先我们要建立和健全老年医疗保险制度。与总人口相比,老年人具有高患病率、高伤残率、高医疗利用率的特点。位于前五位的慢性病依次是: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肌肉骨骼结缔组织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眼及其附属器官疾病。身体机制的退行性改变以及疾病导致了老年期伤残及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下降。76、7%的6岁以上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视、听、语言、智力、肢体等功能方面的残疾,是总人口平均水平的3、6倍。因此,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使老年人及其家庭不致因为疾病导致个人及家庭经济危机。在建立面向整个人群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有必要对老年人制定有关政策(可根据情况先从高龄老人开始逐步进行),以保障老年人医疗的基本需求。开展面向老龄化社会的教育,医学教育要兼顾人口老龄化有其对医疗保健需求的特殊性,在医学院校、护士学校的课程中增加有关内容,使医务工作者系统掌握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疾病特点。同时要培养一批适合社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全科卫生工作者,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社区成员提供初级医疗保健服务。另一方面,要注意面向社会、家庭和老年人进行健康教育,包括保健常识,护理知识,紧急状况下的应急措施,提高人群对老年身心特点的认识和一般保健护理知识。努力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城镇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农村探索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方法。逐步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善特困老年人的医疗条件。
其次要逐步实现健康老龄化。国际上的有关研究和经验均表明,疾病和伤残并不是老年期的必然产物,通过努力完全和可以把它们压缩到生命最后的较短时期内,即实现健康的老龄化,这是老年人及其家庭乃至老龄化社会的期望。在促进老龄人的全面健康对策中,要建立医院、家庭、社会(社区)和老年人个人组成的健康促进整体。特别要注意家庭小型化趋势下老年家庭看护照料的供需状况,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措施。在逐步妥善解决老年人物质生活的同时,强调并重视老年人的文化养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使老年福利、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卫生、老年体育等事业有一定的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条件。
3、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优势
据报道,我国平均预期寿命已提高到68.9岁,高于世界平均63.2岁的水平①。健康寿命延长意味着工作年限的延长将成为可能,总的劳动力生产成本会下降。在德国从1972年起就已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凡年满63岁男性,可自行决定是继续工作,还是退休,并从2年起,把退休年龄从目前的63岁提高到65岁;意大利已准备把退休年龄从男性6岁、女性55岁分别逐步提高到65岁和6岁;在瑞典,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我国实行性别、职业差异的退休年龄制,与那些预期寿命与我国同水准的国家相比,我国的退休年龄普遍较低。从而两种现象不可避免:一是退休人口大量隐性就业;二是退休时工龄越长养老待遇往往也就越优。前一现象使我们无法真实地了解、反映和掌握当前的就业状况;后一现①《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国际比较》,《上海证券报》1998年3月11日。
象也就意味着求学时间越长退休时比同龄人的养老金会更低,这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因此,我们建议考虑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其好处至少有五:一是老有所为,于健康有益,延年益寿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标志。二是能有效合理使用人力资源。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量力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老年人从事教育传授、社会公益事业、社区服务和自我服务等活动。对于从事教育、科研、医务工作和有其他特殊专长的老年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和需要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为他们继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有条件的老龄工作机构可帮助把退休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组织起来,让他们为企业界充当顾问,提供咨询服务。三是变隐性就业为显性就业既不新增就业压力,又能客观反映我国从业人员结构及就业状况,实现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就业率目标向提高总人口就业率目标的过渡,以促成整体国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福利的增进。四是有利于完善劳动力市场,根据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原则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发掘新费源,实现保费的潜在收入水平。
4、在农村实行家庭养老为主与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养老制度
据民政部组织专家学者对部分省份农户进行的调查表明,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8.52%的农民选择了“养老”。因此推广实施社会基本养老不仅在城市,即使在农村也日显其重要与紧迫。未来的我国养老问题,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广大农村,由于家庭规模逐步萎缩,子女数量持续下降,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动态速度也在加快。由于农村老人数量极大,农民本身又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从主体来说,农村养老应以家庭为主,社会为辅,提倡老人自养,树立自我养老意识。
对于农村“三无”老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子女依靠),继续实行“五保”制度。对于遵守国家生育政策而形成的独子(女)户、双女户,继续推行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据不完全统计,这项保险在辽宁、福建等地试点以来,全国累计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超过45万户,投保金额在4亿元以上,受到这些家庭的欢迎,他们由养儿防老走向投保养老,观念得到很大转变,今后还应继续加大推广商业养老保险的力度。从8年代兴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整顿金融机构的过程中,已经停办了2年,现积累基金184亿元。对于这项制度下一步向何处去?移交现有商业保险公司,其不愿意受理;维持现状,则现有的管理人员继续消耗着管理成本,长此以住拖下去使基金的安全受到影响,因此应当抓紧决断。笔者建议,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行使宏观调控职能,即制定政策起引导、宣传和监督的作用,不直接管理基金。同时建立中国农村保险公司,性质定为政策性保险机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实行商业化经营,接管当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将社会养老保险转化为商业养老保险,继续承保。另外,该公司还可以开展全国农作物财产保险业务,填补我国在这一业务中的空白。在组建完毕正常运营之后,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养老保险司的功能转移到保监会去。
5、积极推进社区养老建设,发挥社区养老功能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退休人员的养老功能基本上由单位和家庭承担。随着我国“入世”之后,企业不仅面对国内竞争,而且面对国际竞争,企业中的“小社会”功能一定要向社区转移。老年人口中的大多数已从过去的劳动岗位上退下来,活动范围圈在缩小,因此社区成为老年社会活动的基本领域。社区养老服务包括提供家务劳动、家庭医疗保健、老人照料、护理等,还包括在社区兴办老年食堂、茶室、托老所、老年病防治站、法律咨询服务站、以及各种老年文体设施等等。面向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多形式的系列服务,努力做到老年人的小事不出家门,难事不出居委会,有些大事也不出街道。
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公益事业,要发挥社区助老功能,不以盈利为目的,有社会公益性质;但同时,又要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实行合理收费,维护良性循环。一方面,开展邻里互助,组织低龄老人、健康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工作,动员社会各方义务为老人服务等等;另一方面,还有不少项目可以按保本微利原则提供有偿服务。这既可以补充街道、居委会的经费,又可以安置一批下岗职工就业。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十分重视社区养老功能的发挥,社区组织和社团组织具体组织实施。他们在社区住宅设计中早就提出所谓“太阳系”的建筑格局。以老人住宅为中心,在周边建设为老人服务的医疗、娱乐、学习、健身的设施。有的国家还建立了“日托中心”(DayCenter),白天把老人送到中心,晚上接回家与子女团聚。既解决了子女在白天工作无暇照料老人的困难,又满足了老人与子女经常在一起的精神需求。社区养老的独特优势,既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又补充了家庭结构变化后单纯由家庭养老的不足。
6、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开拓老年消费市场
人口老龄化呼唤老龄产业。所谓老龄产业,就是指由老年消费市场需求增长带动而形成的产业,它包括所有有关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生产、经营、服务等设施和经济活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龄产业尚未完全开发,企业经营者对老年消费市场需求攀升反应比较迟缓,政府部门对此也还没有相应的扶持引导政策。但我们应对老龄产业的发展持乐观态度。首先,我国老年人口绝对数多,老年消费市场规模庞大。其次,我国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第三,我国地区间差异大,需求层次多,为发展老龄产业提供了多种选择。第四,社会化服务需求在增加。据1995年百分之一抽样调查显示,老年人的丧偶率为33、4%,独居户为25%,独生子女政策继续执行,“4—2—1”家庭结构普遍出现,独居户比例还会增大。众多的独居老人对服务需求会日益增大。第五,城市老人的消费能力不可低估。
老龄产业作为老年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标志着一个国家文明和社会进步程度。人们通常说的老年事业,更多的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来对待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老年事业中的政府负责供养“三无”老人等仍属于社会公益事业,还有一些为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消费需求的事业,要转向从产业角度考虑生产、消费、就业等一系列经济问题,应该按市场规律办事。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发展老龄产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而不仅仅是为经营者牟利,为此,政府从多方面创造条件支持老龄产业发展,包括给予政策扶持。如考虑到当前老年人口总体收入水平较低,对老年人生活服务市场政策中采取低税或免税优惠政策,使从事此类市场的经营者能有适当营利和拓展产业的能力。可见,经营老年产业,必须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市场专家指出,全国老龄消费者中每年有1亿的购买力没有实现,换句话说,老龄产业现今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我们缺乏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护和服务人员;缺乏足够的养老机构;缺乏上门服务的保健机构,而这些服务产业和岗位将创造许多新的工作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再看看老年消费市场:老年人很难买到合适的服装鞋帽,老年食品也很少研究开发,老年药品、老年保健护理用品以及其他各种老年商品都处于匮乏状态。
1、做实“个人帐户”,逐步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改为“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目的就是为了迎接下世纪人口老龄化高峰时养老金支付的危机。基金累积制养老金拥有许多优势,它可以帮助正在走向老龄化的中国维持充足的存款率和良好的投资与生活水准的不断提升,它能让劳动者分享经济改革成功的果实,并且拓宽和拓深中国的资本市场。但是由于当前国企处于战略重组阶段,经济效益不佳,养老金替代率又不断提高,因此现在的“个人帐户”实际上起不到积累的作用,存入的基金甚至不能满足当期的支付,“个人帐户”只起到了支付退休金的作用,基本是“空帐”。
为了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模式顺利转变,为制度转换成本寻找积极有效的支付手段已经迫在眉睫。据统计,从1952年到1978年,职工实际工资每年只递增.38%,到1978年职工的货币工资平均才615元,1978年居民人均储蓄额仅有21.88元。而国民收入的积累率却由1952年的21.4%增长到1978年的36.5%,其中有的年份高达43.8%,工资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仅为18.9%。所以国有资产的存量是政府过去长期实行“低工资、低消费、高积累”的政策条件下实现的。因此,从理论上说,通过国有资产的存量和增量支付社会保障的转制成本,将“老人”和“中人”的空帐填实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
关于这笔转制成本的估算,国内外专家的测算不尽相同。据世行1994年测算,大约有1917亿元,只占当年GDP的4%多一点。据国务院体改办课题组1997年的测算,大约在27628亿元—1826亿元之间。笔者认为,如果剔除1997年提前退休者集中以及投资回报率不高等因素,这个成本大约相当于当年GDP的水平。另外,这个转制过程将经历3年,因此分摊到每一年大约只占GDP的3%左右。尤其是在2年至22年之间,是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长而总抚养率相对较低的时期,应当抓住这个黄金时段,增加积累,将空账填空,顺利完成转制的历史性任务。
2、建立老年医疗健康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健康老龄化
按照人的生理演变,人的一生8%的医疗费用在6岁以后,但目前大部分老龄人存在看病难的问题。主要因为经济拮据,无钱看病,有了病也只能“硬撑着”。以武汉市汉阳区为例,老年人中享受公费医疗的只占全区老年人的38%,大部分老人患病时,医疗费全要自己出,那些退休金少而又不能按时足额拿到手的老人显然是难以看病的。至于农村,合作医疗未能普及,许多地方缺医少药,农村老人看病更难。
首先我们要建立和健全老年医疗保险制度。与总人口相比,老年人具有高患病率、高伤残率、高医疗利用率的特点。位于前五位的慢性病依次是: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肌肉骨骼结缔组织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眼及其附属器官疾病。身体机制的退行性改变以及疾病导致了老年期伤残及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下降。76、7%的6岁以上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视、听、语言、智力、肢体等功能方面的残疾,是总人口平均水平的3、6倍。因此,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使老年人及其家庭不致因为疾病导致个人及家庭经济危机。在建立面向整个人群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有必要对老年人制定有关政策(可根据情况先从高龄老人开始逐步进行),以保障老年人医疗的基本需求。开展面向老龄化社会的教育,医学教育要兼顾人口老龄化有其对医疗保健需求的特殊性,在医学院校、护士学校的课程中增加有关内容,使医务工作者系统掌握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疾病特点。同时要培养一批适合社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全科卫生工作者,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社区成员提供初级医疗保健服务。另一方面,要注意面向社会、家庭和老年人进行健康教育,包括保健常识,护理知识,紧急状况下的应急措施,提高人群对老年身心特点的认识和一般保健护理知识。努力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城镇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农村探索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方法。逐步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善特困老年人的医疗条件。
其次要逐步实现健康老龄化。国际上的有关研究和经验均表明,疾病和伤残并不是老年期的必然产物,通过努力完全和可以把它们压缩到生命最后的较短时期内,即实现健康的老龄化,这是老年人及其家庭乃至老龄化社会的期望。在促进老龄人的全面健康对策中,要建立医院、家庭、社会(社区)和老年人个人组成的健康促进整体。特别要注意家庭小型化趋势下老年家庭看护照料的供需状况,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措施。在逐步妥善解决老年人物质生活的同时,强调并重视老年人的文化养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使老年福利、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卫生、老年体育等事业有一定的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条件。
3、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优势
据报道,我国平均预期寿命已提高到68.9岁,高于世界平均63.2岁的水平①。健康寿命延长意味着工作年限的延长将成为可能,总的劳动力生产成本会下降。在德国从1972年起就已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凡年满63岁男性,可自行决定是继续工作,还是退休,并从2年起,把退休年龄从目前的63岁提高到65岁;意大利已准备把退休年龄从男性6岁、女性55岁分别逐步提高到65岁和6岁;在瑞典,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我国实行性别、职业差异的退休年龄制,与那些预期寿命与我国同水准的国家相比,我国的退休年龄普遍较低。从而两种现象不可避免:一是退休人口大量隐性就业;二是退休时工龄越长养老待遇往往也就越优。前一现象使我们无法真实地了解、反映和掌握当前的就业状况;后一现①《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国际比较》,《上海证券报》1998年3月11日。
象也就意味着求学时间越长退休时比同龄人的养老金会更低,这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因此,我们建议考虑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其好处至少有五:一是老有所为,于健康有益,延年益寿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标志。二是能有效合理使用人力资源。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量力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老年人从事教育传授、社会公益事业、社区服务和自我服务等活动。对于从事教育、科研、医务工作和有其他特殊专长的老年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和需要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为他们继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有条件的老龄工作机构可帮助把退休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组织起来,让他们为企业界充当顾问,提供咨询服务。三是变隐性就业为显性就业既不新增就业压力,又能客观反映我国从业人员结构及就业状况,实现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就业率目标向提高总人口就业率目标的过渡,以促成整体国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福利的增进。四是有利于完善劳动力市场,根据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原则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发掘新费源,实现保费的潜在收入水平。
4、在农村实行家庭养老为主与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养老制度
据民政部组织专家学者对部分省份农户进行的调查表明,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8.52%的农民选择了“养老”。因此推广实施社会基本养老不仅在城市,即使在农村也日显其重要与紧迫。未来的我国养老问题,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广大农村,由于家庭规模逐步萎缩,子女数量持续下降,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动态速度也在加快。由于农村老人数量极大,农民本身又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从主体来说,农村养老应以家庭为主,社会为辅,提倡老人自养,树立自我养老意识。
对于农村“三无”老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子女依靠),继续实行“五保”制度。对于遵守国家生育政策而形成的独子(女)户、双女户,继续推行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据不完全统计,这项保险在辽宁、福建等地试点以来,全国累计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超过45万户,投保金额在4亿元以上,受到这些家庭的欢迎,他们由养儿防老走向投保养老,观念得到很大转变,今后还应继续加大推广商业养老保险的力度。从8年代兴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整顿金融机构的过程中,已经停办了2年,现积累基金184亿元。对于这项制度下一步向何处去?移交现有商业保险公司,其不愿意受理;维持现状,则现有的管理人员继续消耗着管理成本,长此以住拖下去使基金的安全受到影响,因此应当抓紧决断。笔者建议,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行使宏观调控职能,即制定政策起引导、宣传和监督的作用,不直接管理基金。同时建立中国农村保险公司,性质定为政策性保险机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实行商业化经营,接管当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将社会养老保险转化为商业养老保险,继续承保。另外,该公司还可以开展全国农作物财产保险业务,填补我国在这一业务中的空白。在组建完毕正常运营之后,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养老保险司的功能转移到保监会去。
5、积极推进社区养老建设,发挥社区养老功能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退休人员的养老功能基本上由单位和家庭承担。随着我国“入世”之后,企业不仅面对国内竞争,而且面对国际竞争,企业中的“小社会”功能一定要向社区转移。老年人口中的大多数已从过去的劳动岗位上退下来,活动范围圈在缩小,因此社区成为老年社会活动的基本领域。社区养老服务包括提供家务劳动、家庭医疗保健、老人照料、护理等,还包括在社区兴办老年食堂、茶室、托老所、老年病防治站、法律咨询服务站、以及各种老年文体设施等等。面向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多形式的系列服务,努力做到老年人的小事不出家门,难事不出居委会,有些大事也不出街道。
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公益事业,要发挥社区助老功能,不以盈利为目的,有社会公益性质;但同时,又要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实行合理收费,维护良性循环。一方面,开展邻里互助,组织低龄老人、健康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工作,动员社会各方义务为老人服务等等;另一方面,还有不少项目可以按保本微利原则提供有偿服务。这既可以补充街道、居委会的经费,又可以安置一批下岗职工就业。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十分重视社区养老功能的发挥,社区组织和社团组织具体组织实施。他们在社区住宅设计中早就提出所谓“太阳系”的建筑格局。以老人住宅为中心,在周边建设为老人服务的医疗、娱乐、学习、健身的设施。有的国家还建立了“日托中心”(DayCenter),白天把老人送到中心,晚上接回家与子女团聚。既解决了子女在白天工作无暇照料老人的困难,又满足了老人与子女经常在一起的精神需求。社区养老的独特优势,既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又补充了家庭结构变化后单纯由家庭养老的不足。
6、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开拓老年消费市场
人口老龄化呼唤老龄产业。所谓老龄产业,就是指由老年消费市场需求增长带动而形成的产业,它包括所有有关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生产、经营、服务等设施和经济活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龄产业尚未完全开发,企业经营者对老年消费市场需求攀升反应比较迟缓,政府部门对此也还没有相应的扶持引导政策。但我们应对老龄产业的发展持乐观态度。首先,我国老年人口绝对数多,老年消费市场规模庞大。其次,我国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第三,我国地区间差异大,需求层次多,为发展老龄产业提供了多种选择。第四,社会化服务需求在增加。据1995年百分之一抽样调查显示,老年人的丧偶率为33、4%,独居户为25%,独生子女政策继续执行,“4—2—1”家庭结构普遍出现,独居户比例还会增大。众多的独居老人对服务需求会日益增大。第五,城市老人的消费能力不可低估。
老龄产业作为老年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标志着一个国家文明和社会进步程度。人们通常说的老年事业,更多的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来对待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老年事业中的政府负责供养“三无”老人等仍属于社会公益事业,还有一些为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消费需求的事业,要转向从产业角度考虑生产、消费、就业等一系列经济问题,应该按市场规律办事。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发展老龄产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而不仅仅是为经营者牟利,为此,政府从多方面创造条件支持老龄产业发展,包括给予政策扶持。如考虑到当前老年人口总体收入水平较低,对老年人生活服务市场政策中采取低税或免税优惠政策,使从事此类市场的经营者能有适当营利和拓展产业的能力。可见,经营老年产业,必须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市场专家指出,全国老龄消费者中每年有1亿的购买力没有实现,换句话说,老龄产业现今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我们缺乏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护和服务人员;缺乏足够的养老机构;缺乏上门服务的保健机构,而这些服务产业和岗位将创造许多新的工作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再看看老年消费市场:老年人很难买到合适的服装鞋帽,老年食品也很少研究开发,老年药品、老年保健护理用品以及其他各种老年商品都处于匮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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