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小学生老师要求补课收钱.这是违法的吗?我家孩子是小学一年级学生,老师叫交600元钱补课
有偿补课是国家教育部明令禁止的,已违反了我国相关规定,2015年7月5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包括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将重点查办。
违反处罚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要求各地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严格教师管理,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扩展资料
《规定》就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
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就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育部对各地教育部门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
四、是严格教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加强师德考核、构建监督体系、畅通举报渠道,切实建立治理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各地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标本兼治的实施方案和细化的违规处理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布。
教育部强调,各省级教育部门是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将严格追究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偿补课
在职教师收钱补课是违反规定的,但是不违法
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扩展资料
补课不违规的方式:
1、学生因为病假、事假或公假耽误正常上课,而造成了缺课现象之后,需要进行的补习功课。
2、学生在平时正常上课的情况下,学习成绩还未达到自己的理想高度,而有偿找教师进行教学
3、是教育局或学校强制要求的无偿补课。
4、部分学校为了增加主课时间,在放学后私自增加1至2节课的补课。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