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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乐科满分为130分。
2.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如选考两项,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3.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加试科目与主试科目不同),满分为20分。
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自身选考。总满分为410分。
(1)视唱
①考试内容。视唱曲2-3首,每首长度约8-16小节;C大调、a小调或C宫系统五声性调式,运用辅助性音;2/4、3/4、4/4、3/8、6/8等常见节拍形式;简单节奏组合为主,包含切分音、三连音等较节奏类型;音域在小字组a到小字二组e之内。
②考试:常用音符、附点音符、休止符的时值和切分音、三连音、弱起节奏2/4、3/4、4/4、3/8、6/8等节拍;每条视唱演唱时音高、节奏,速度前后,富有音乐感;并能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③考试形式。面试,视谱即唱。电子文本试题,简谱、五线谱两种谱式(可任选);2分钟左右;电子文本试卷由监考人员从试题库中随机调出,一人一卷。开始考试前由主考评委在钢琴上给出该曲调的主和弦及第音。
(2)练耳
①考试内容。听记音组、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等。
音组听记:以音级为主,加入音,在五线谱上记出的音高(听前给出标准音或音组的第音)。
和声音程听记:在五线谱上记出音程的音高或判断音程的性质。
和弦听记:判断和弦的性质或在五线谱上记写和弦的音高。
节奏听记:用2/4、3/4及4/4拍。节奏包含常用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和休止符连线的运用等。
旋律听记:调性:C大调、a小调;节拍:2/4、3/4、4/4;节奏:常用。
②考试。播放音响给出的试题,对听到的音组、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能判断和听辨听记。
③考试形式。录音播放试题,卷面笔试。
(四)乐理与音乐常识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目的
乐理与音乐常识是的必考科目。测试考察所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理论、解决的能力,鉴定具备高等音乐学习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
(1)乐理
音与音高(音级、音级、变音记号、音的分组等);音律(十二平均律、半音、全音、等音);记谱法(音符与休止符、谱表、谱号等);节奏节拍(常用节拍的识别、变拍子音值组合法);音程(音程的理解、识别与构成;调式中的音程);和弦(三和弦及属七和弦的理解、识别与构成;调式中的和弦);西洋大小调式(、和声、旋律调式;调号、音阶构成、调、同主音调及调式);民族调式(五声调式、调号、音阶构成、同宫系统调、同主音调及调式);常用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速度与标记、装饰音及术语;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题型:题、判别题、音值组合、构成音程、构成和弦、构成音阶、音程或和弦所属调性、旋律的调性、译谱、移调等。
(2)音乐常识
中外民歌及民歌的分类;人声分类与演唱形式;民族乐器的分类、常见的民族乐器及民族乐队;西洋管弦乐队中的常规乐器及其分组;世界音乐及乐器;常见的声乐和器乐体裁;中外著名音乐家、中外音乐名作及常识〔以 (1)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2)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湖南文艺出版社)(3)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音乐出版社)中的欣赏、视唱、歌曲的曲目为主,但不局限于中小学音乐教材的曲目〕;歌曲常见的结构形式及戏曲、曲艺常识、音乐的手段等。
题型:题、填空题、连线题、判别题、问答题等(可以检测常识性内容,也可以听音响辨别乐曲性质、乐器及演唱演奏形式等。试题以考察的能力和为主)。
3.考试形式
闭卷、卷面笔试。音乐常识部分以听觉分辨为主,乐理部分用五线谱书写。
练耳、乐理与音乐常识考试共2小时。
2.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如选考两项,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3.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加试科目与主试科目不同),满分为20分。
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自身选考。总满分为410分。
(1)视唱
①考试内容。视唱曲2-3首,每首长度约8-16小节;C大调、a小调或C宫系统五声性调式,运用辅助性音;2/4、3/4、4/4、3/8、6/8等常见节拍形式;简单节奏组合为主,包含切分音、三连音等较节奏类型;音域在小字组a到小字二组e之内。
②考试:常用音符、附点音符、休止符的时值和切分音、三连音、弱起节奏2/4、3/4、4/4、3/8、6/8等节拍;每条视唱演唱时音高、节奏,速度前后,富有音乐感;并能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③考试形式。面试,视谱即唱。电子文本试题,简谱、五线谱两种谱式(可任选);2分钟左右;电子文本试卷由监考人员从试题库中随机调出,一人一卷。开始考试前由主考评委在钢琴上给出该曲调的主和弦及第音。
(2)练耳
①考试内容。听记音组、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等。
音组听记:以音级为主,加入音,在五线谱上记出的音高(听前给出标准音或音组的第音)。
和声音程听记:在五线谱上记出音程的音高或判断音程的性质。
和弦听记:判断和弦的性质或在五线谱上记写和弦的音高。
节奏听记:用2/4、3/4及4/4拍。节奏包含常用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和休止符连线的运用等。
旋律听记:调性:C大调、a小调;节拍:2/4、3/4、4/4;节奏:常用。
②考试。播放音响给出的试题,对听到的音组、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能判断和听辨听记。
③考试形式。录音播放试题,卷面笔试。
(四)乐理与音乐常识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目的
乐理与音乐常识是的必考科目。测试考察所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理论、解决的能力,鉴定具备高等音乐学习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
(1)乐理
音与音高(音级、音级、变音记号、音的分组等);音律(十二平均律、半音、全音、等音);记谱法(音符与休止符、谱表、谱号等);节奏节拍(常用节拍的识别、变拍子音值组合法);音程(音程的理解、识别与构成;调式中的音程);和弦(三和弦及属七和弦的理解、识别与构成;调式中的和弦);西洋大小调式(、和声、旋律调式;调号、音阶构成、调、同主音调及调式);民族调式(五声调式、调号、音阶构成、同宫系统调、同主音调及调式);常用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速度与标记、装饰音及术语;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题型:题、判别题、音值组合、构成音程、构成和弦、构成音阶、音程或和弦所属调性、旋律的调性、译谱、移调等。
(2)音乐常识
中外民歌及民歌的分类;人声分类与演唱形式;民族乐器的分类、常见的民族乐器及民族乐队;西洋管弦乐队中的常规乐器及其分组;世界音乐及乐器;常见的声乐和器乐体裁;中外著名音乐家、中外音乐名作及常识〔以 (1)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2)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湖南文艺出版社)(3)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音乐出版社)中的欣赏、视唱、歌曲的曲目为主,但不局限于中小学音乐教材的曲目〕;歌曲常见的结构形式及戏曲、曲艺常识、音乐的手段等。
题型:题、填空题、连线题、判别题、问答题等(可以检测常识性内容,也可以听音响辨别乐曲性质、乐器及演唱演奏形式等。试题以考察的能力和为主)。
3.考试形式
闭卷、卷面笔试。音乐常识部分以听觉分辨为主,乐理部分用五线谱书写。
练耳、乐理与音乐常识考试共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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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乐理与音乐常识考试大纲(为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的考生必考科目)
1.目的与要求:主要检测考生所掌握各种音乐要素的基础知识,乐谱的书写知识与读谱知识,高中音乐课标所要求掌握的音乐常识和应具备的音乐鉴赏能力,为今后学习演唱、演奏以及学习其他音乐类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2.乐理考试内容与要求:
(1)序论:①音、乐音、噪音;②乐音的四种性质。
(2)近代乐音列:①音级;②基本音级;③组与八度; ④音域与音区;⑤谱表与谱号; ⑥变化音符号与变化音级; ⑦半音与全音; ⑧自然半音、自然全音与变化半音、变化全音; ⑨等音。
(3)节奏与节拍:①节奏: 音符的写法、常用音符与休止符、附点音符与附点休止符(含复附点的内容)、特殊等分音;②节拍:拍、节拍、小节线、拍子与拍号这几个概念的理解,常见拍子的种类:含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以及各种拍子的强弱规律;③各种拍子的节奏组合原则及节奏重音、切分音、变格小节等内容。
(4)速度与力度:要求熟记常用的意大利速度与力度术语;包括基本速度与变化速度术语、基本力度与变化力度术语。
(5)装饰音与常用记号:①装饰音:倚音(以短倚音为主)、波音、颤音、回音。②常用记号:A.省略记号,包括反复记号与八度记号;B.其他常用记号,包括延音线与连音线、断音记号、自由延长号、换气记号、琶音记号、滑音记号等。
(6)音程:①两种形态与双音的命名;②度数与性质;③协和性质;④单音程与复音程;⑤转位;⑥等音程。
(7)和弦:①和弦的概念;②和弦呈现的两种形式与音的命名;③三和弦(包括种类、协和性、转位);④七和弦(包括种类、协和性、转位);⑤开放与密集排列法;⑥等和弦。
(8)调式概论②认识大、小调式的结构;③关于级数名称与功能名称;④三种大、小调音阶结构;⑤调号;⑥平行大、小调;⑦等调;⑧调式、调性分析(包括调号的分析、音阶的分析、旋律的调式调性分析等)。
(9)中国民族调式:①五声调式:A.认识五种五声调式的结构;B.五声调式的特点;C.五声调式与民族七声调式的分析(包括音阶、调号的分析、旋律分析)。
(10)大、小调中的音程与和弦:要求能分析音程与和弦可能存在于何调;掌握按调号推算法与特性音程与和弦推算法。
(11)移调:要求能用三种移调方式移调。
(12)半音阶的写法。
3.音乐常识考试内容与范围:
(1)人声的分类、演唱形式。
(2)声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①艺术歌曲;②群众歌曲;③组歌;④大合唱
(3)著名的中、外民歌。
(4)中国民族器乐常识及名曲:①民族乐器的分类;②民族器乐的演奏形式;③名曲、名演奏家、作曲家。
(5)管弦乐队常识及名曲:①分类;②演奏形式;③名曲、名演奏家、作曲家。
(6)舞曲体裁(舞曲种类)及其名曲。
(7)特性器乐体裁及其名曲。
(8)大型器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①室内乐;②组曲;③奏鸣曲;④协奏曲;⑤交响曲;⑥各类体裁的名曲及作曲家。
(9)综合艺术常识:①歌剧;②舞剧。
(10)音乐的风格和流派常识:①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②巴洛克时期的音乐;③古典时期的音乐;④浪漫时期的音乐;⑤20世纪的音乐;⑥通俗音乐。
4.参考书目:
(1)《基本乐理实用教程》张涌编著(江西高校出版社)
(2)《基本乐理教程》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3)其他基本乐理书籍
(4)经国家审定发行的省内通用高中音乐教材
(5)《音乐欣赏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编
5.考试形式与考试时间: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两小时(其中包含听音记谱考试40分钟)。
1.目的与要求:主要检测考生所掌握各种音乐要素的基础知识,乐谱的书写知识与读谱知识,高中音乐课标所要求掌握的音乐常识和应具备的音乐鉴赏能力,为今后学习演唱、演奏以及学习其他音乐类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2.乐理考试内容与要求:
(1)序论:①音、乐音、噪音;②乐音的四种性质。
(2)近代乐音列:①音级;②基本音级;③组与八度; ④音域与音区;⑤谱表与谱号; ⑥变化音符号与变化音级; ⑦半音与全音; ⑧自然半音、自然全音与变化半音、变化全音; ⑨等音。
(3)节奏与节拍:①节奏: 音符的写法、常用音符与休止符、附点音符与附点休止符(含复附点的内容)、特殊等分音;②节拍:拍、节拍、小节线、拍子与拍号这几个概念的理解,常见拍子的种类:含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以及各种拍子的强弱规律;③各种拍子的节奏组合原则及节奏重音、切分音、变格小节等内容。
(4)速度与力度:要求熟记常用的意大利速度与力度术语;包括基本速度与变化速度术语、基本力度与变化力度术语。
(5)装饰音与常用记号:①装饰音:倚音(以短倚音为主)、波音、颤音、回音。②常用记号:A.省略记号,包括反复记号与八度记号;B.其他常用记号,包括延音线与连音线、断音记号、自由延长号、换气记号、琶音记号、滑音记号等。
(6)音程:①两种形态与双音的命名;②度数与性质;③协和性质;④单音程与复音程;⑤转位;⑥等音程。
(7)和弦:①和弦的概念;②和弦呈现的两种形式与音的命名;③三和弦(包括种类、协和性、转位);④七和弦(包括种类、协和性、转位);⑤开放与密集排列法;⑥等和弦。
(8)调式概论②认识大、小调式的结构;③关于级数名称与功能名称;④三种大、小调音阶结构;⑤调号;⑥平行大、小调;⑦等调;⑧调式、调性分析(包括调号的分析、音阶的分析、旋律的调式调性分析等)。
(9)中国民族调式:①五声调式:A.认识五种五声调式的结构;B.五声调式的特点;C.五声调式与民族七声调式的分析(包括音阶、调号的分析、旋律分析)。
(10)大、小调中的音程与和弦:要求能分析音程与和弦可能存在于何调;掌握按调号推算法与特性音程与和弦推算法。
(11)移调:要求能用三种移调方式移调。
(12)半音阶的写法。
3.音乐常识考试内容与范围:
(1)人声的分类、演唱形式。
(2)声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①艺术歌曲;②群众歌曲;③组歌;④大合唱
(3)著名的中、外民歌。
(4)中国民族器乐常识及名曲:①民族乐器的分类;②民族器乐的演奏形式;③名曲、名演奏家、作曲家。
(5)管弦乐队常识及名曲:①分类;②演奏形式;③名曲、名演奏家、作曲家。
(6)舞曲体裁(舞曲种类)及其名曲。
(7)特性器乐体裁及其名曲。
(8)大型器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①室内乐;②组曲;③奏鸣曲;④协奏曲;⑤交响曲;⑥各类体裁的名曲及作曲家。
(9)综合艺术常识:①歌剧;②舞剧。
(10)音乐的风格和流派常识:①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②巴洛克时期的音乐;③古典时期的音乐;④浪漫时期的音乐;⑤20世纪的音乐;⑥通俗音乐。
4.参考书目:
(1)《基本乐理实用教程》张涌编著(江西高校出版社)
(2)《基本乐理教程》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3)其他基本乐理书籍
(4)经国家审定发行的省内通用高中音乐教材
(5)《音乐欣赏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编
5.考试形式与考试时间: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两小时(其中包含听音记谱考试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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